一、浙江大病救助政策申请条件流程
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也就是说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具体申请流程:
(一)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二)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三)区民政局应当:(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
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二、浙江大病救助政策规定及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少于400元的是没有起付线的;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可上升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可上升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可上升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提高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