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南宁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18:58:09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一、A类人才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技术领域的院士。

(七)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8.国家“”杰出人才。

9.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企业家。

10.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总裁、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1.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2.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或科技组织(见说明5)主席、副主席。

13.近5年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4.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6)校长、副校长。

15.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八)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

4.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 leader)。

二、B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教育部“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创新团队带头人。

6.中国科学院“”人选。

7.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

8.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高级成员(fellow)。

9.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10.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主任。

1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1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等等。

详细人才认定标准信息:点击获取

三、C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6.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7.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

8.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9. 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邕江计划”领军人才(如领军人才具备A、B类人才认定目录中任一条件的,可相应认定为A、B类人才)。

10.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三完成人)。

11.近5年在国内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任过中层正职及以上高管或在二级公司任过高管,目前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第一名。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在工程、经济、教育、医疗、规划、设计、文学、艺术、体育、新闻、理论、出版等领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

4.中华技能大奖。

5.全国技术能手。

6.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7.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8.全国优秀企业家。

9.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0.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1.中国青年科技奖。

12.中国青年创业奖。

1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5.自治区优秀专家。

16.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7.中国IT年度人物奖。

18.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D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近5年在区内外大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任过中层正职(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目前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近5年获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工业企业优秀企业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近5年获省(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前三名完成人;省(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等奖的第二名完成人。部级奖励参照执行。

2.近5年获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前二名完成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近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名、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4.近5年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名。

5.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一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6.获得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的作者、表演者。

7.近5年获省级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8.近5年入选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9.广西八桂名师、广西特级教师、广西名老中医、广西名中医。

10.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我市的博士后。

11.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特聘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首席技师人选。

12.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13.近5年入选“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人选。

14.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15.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等等。

详细人才认定标准信息:点击获取

五、E类人才

(一)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司法、外事、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领域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人选。

(四)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五)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工作,且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六)列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1.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目前在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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