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加速鹰潭崛起进程、实现小市有大作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结合鹰潭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认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实现加速崛起,人才是关键。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是适应国内外新形势,牢牢掌握加快发展主动权,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建设新鹰潭的迫切需要,是加速鹰潭崛起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全市上下必须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强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重点,紧扣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和体制创新,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宏伟事业中来。
3、总体目标:以制度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推进、发展平台构建为抓手,努力构建人才高地。到2005年,全市人才素质全面提升,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建立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到2010年,全市人才分布结构、总体水平、使用效益和整体素质等方面有明显提高,营造一个人才智力自由流动、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人才竞争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建成“环境优良、机制灵活、结构合理、产出高效”的人才强市。
二、围绕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4、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促进国民教育体系与科技创新体系、人才开发体系的紧密结合。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扩大教育开放,推进以德育,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职业教育建设步伐,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重视实用型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多层次、外向型的辐射省内外的教育培训网络。根据人才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采取学校培养、党校进修、基层挂职、艰苦环境锻炼、国外深造、岗位实习、导师带教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和在线培训,建设时时处处都能学习、人人都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学习型城市。
5、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竞争力。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五种能力”为主要目标,重点加强县处级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在加速崛起进程中奋发有为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并改进考试录用制度,优化干部来源。健全党政人才选任、委任、聘任、考任、转任等任职制度,推进任期制和辞职制;健全党政人才储备制度;完善党政人才社会选拔制度,推行机关中层干部全面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切实抓好党外人才、妇女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及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工作。
加快造就一批具有业内领先水平的优秀企业家。坚持走市场化和职业化的路子,建立健全企事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选拔任用机制和分配制度。围绕强化区域经济特色,实现引资与引才相结合,积极引导鹰潭籍在外经商务工有成就的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围绕民营企业再创业,积极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群培养,强化企业家后备队伍建设;围绕企业家素质工程建设,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2005年至“十一五”期间,重点选拔和培养1-10名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重点建设1-2个以高新技术为主的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所。注重在科技领域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在教育领域培养和开发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思想的名校长、名教师,在卫生领域培养和造就一批名院长、名医生,在文化领域凝聚和造就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大师、大家。推行和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逐步建立职业能力认证体系。
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职业技术院校、职业培训基地、就业培训基地作用,按照市场配置原则,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中小型企业与大型企业培训中心、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强化岗位培训,组织技术攻关,完善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
大力培养和开发农村实用人才。进一步发挥农村致富函授大学等培训机构在普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育农村实用人才中的作用,切实加强以乡村干部和优秀乡土人才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使之成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实践基地。
三、拓宽视野,积极构建优秀人才汇集机制
6、大力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统一市场管理规则,制定人才市场管理的相关法规,提高人才市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经营者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有机融合。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体制,加快政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步伐,建立开放共享的人才资源信息服务体系,融促进就业、创业指导、公共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人才资源服务为一体,提高人才服务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健全人才市场运行机制,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部门、行业、所有制和身份限制,疏通各类人才在不同所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渠道,促进各类人才依法、自愿、有序流动,尽快形成人适其事、事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格局。
7、主动参与“长珠闽”人才一体化开发。按照扩大开放,加速“对接”,主动融入“长珠闽”的思路,积极主动承接“长珠闽”人才集聚效应的辐射,研究建立智力引进、合作培训、人才交流的区域合作开发机制。在人才统计标准、人才资格证书互认、人才吸引政策、人才流动政策、人才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互联互动;在人才市场机构准入、网上人才市场建设、举办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活动、人才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建立特聘专家制度,利用“长珠闽”高校师资力量联合办班,并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来鹰潭讲学,开阔视野,提升素质。
8、积极依托大工业人才资源优势。支持江铜集团等驻市企业“二次创业”,鼓励建立高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大力支持用人单位主动加强与江铜等驻市企业技术合作和交流,充分利用其人才、技术、信息优势,推动和加快我市科研创新步伐,积极建设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
9、强化企业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采取产业聚才、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等方式广纳人才。建立人才智力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机制。鼓励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企业设立科研开发基地和科技示范园,鼓励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内设立技术开发中心,实行双向合作制度。
坚持招商引资与 “引才、引智、引项目”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引进国内外智力的渠道,完善引智体系,提高对接速度。继续深入开展产学研联合,加强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
10、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加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之间的交流。党政人才到企业任职由组织配置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转变。鼓励具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熟悉产业政策、能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党政人才到学校任职或担任客座教授。加大公开选拔力度,吸收企事业单位中适合进入党政机关的人才进入党政人才队伍。通过市场调节、中介服务、智力流动、项目聘用、契约用人等模式,促进人才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四、开拓创新,完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
11、分类建立各类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人才评价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建立党政人才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手段,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实践检验人才,形成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评价、技术评价等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
12、盘活用好现有人才。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在制定引进人才政策时,同步考虑稳定现有人才政策,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避免现有人才的流失、闲置和浪费。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大胆使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实现人才开发低成本、人才效益最大化。注重从各类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党的各级干部。重视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
13、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资源开发。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纳入人才整体发展规划。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人事代理、专家选拔、科研成果评审、科研项目申报、教育培训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鼓励各类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
五、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14、建立多元的人才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注重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党政人才的投入。引导企业重视对企业核心人才的投入。支持和引导人才进行自我设计、自主投入。鼓励各类社会组织设立人才发展、资助、定向培养等基金用于人才资本投资。市委、市政府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市性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表彰。加大对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和技术进步领域做出贡献的个人奖励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县(市、区)也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15、加大分配和激励制度改革。坚持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积极落实智力要素以期权、股权等形式实现资本化的分配方式。坚持以业绩为导向、绩效优先的原则,发挥市场在分配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和完善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奖励。市内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本单位技术与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知识讲座等方式到其他单位兼职兼薪。完善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
16、健全人才保障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全市行政区域之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办法,消除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完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运用市场化和货币化手段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17、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人才的发展环境,冲破一切不利于人才发展的观念,变革一切不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摒弃一切不利于人才发展的做法。设立“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实行人才引进限时办理。制定特殊人才职位的引进办法,逐步推行网上办理各项审批事项。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人才基础信息库和人才分类信息库,开通鹰潭大学高考网页。定期发布市内外人才供求信息,宣传介绍人才政策。
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术带头人、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专家和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可先到岗任职,后确认办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先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再进行评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和紧缺专业专科毕业生来我市的,可先代理落户,再荐业择业,人事档案可由政府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和各级政府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进行管理,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的紧缺专业人员,如编制已满,可先进后出。引进的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下达。引进后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引进的人才具有国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工资标准按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企业可自行商定。对引进的人才及其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准予在城市落户。引进的硕士以上和副高级技术职务以上人才,其配偶的工作原则上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安置,政府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协调解决安置中遇到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受聘人才确立聘用关系后,应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8、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的柔性机制。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有为”的思路,对不带户口、不转行政关系,自愿到我市就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允许“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对通过技术入股、承包经营、合作开发、技术咨询、项目论证、承接课题、定期服务等形式来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其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对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由政府人事部门办理《鹰潭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享有与《客商证》持有人同等权利。
六、加强领导,再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19、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各方面在人才工作中的作用。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重点是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0、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各级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建立相应的人才工作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与优秀专家的联系制度。完善人才工作决策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听证、公示和专家咨询等制度建设,提高人才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1、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并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制度,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人才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并实行专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工作部门的人才意识以及在发现、培养、集聚、使用、服务人才等方面的绩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把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定期“议才”制度,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2、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肯定和鼓励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各种形式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广泛报道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形成创业光荣、创新可贵、创造无价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