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资格条件
(一)本次公开集中引进急需高层次(博士硕士)专业人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为2019、2020、2021届(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5、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引进优秀硕士博士人才符合相应条件,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一)符合企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政策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用人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补助。
(二)符合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政策
1.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安家费。
2.未在我市购房的,符合《鸡西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寓式周转用房使用和管理办法》(鸡房联规字〔2017〕1号)规定条件的,可入住市人才公寓周转房。
3.办理发放医疗保健证,持医疗保健证在鸡西市市管三级甲等医院就医,享受“一免三优先”(免挂号费、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