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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0 20:40:49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根据《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市直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300人。(具体引进岗位和引进人数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市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不在引进范围。

8.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三、待遇及要求

1.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工资、津贴等,引进人员的工龄、社保、职称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2.纳入高层次人才培育、使用和服务范围。

3.引进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业务需要,根据本人意愿,鼓励支持到县市区对口基层单位培养锻炼,基层工作满2年的,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职称晋升上优先。

4.博士研究生免试。国内“985”“211”工程大学或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40万元安家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5日至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中共榆林市委党校北楼三楼3011室(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市委对面)。

4.所需材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榆林市第六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于2020年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5.符合条件的考生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同一岗位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缩减拟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缩减拟引进人数和取消引进计划的岗位将于11月21日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驼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3.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申报,按照专业相近原则审核确定。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11月21日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相关网站公布,参照有关标准体检。体检出现空缺可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学历、征信、信用、违纪违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会议研究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报市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七)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行文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到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若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笔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本次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相关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考生不需要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5.本公告由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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