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2020张家口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2020张家口生育津贴如何申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20张家口生育津贴的所需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在定点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