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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微企业补贴政策,东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15 19:13:50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一、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深户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场租补贴

每个月可以补贴500~1560元不等,补贴时间期限为3年。其中补贴资金的变化由自身是否是深户或者是宝安户籍、大学生及入驻载体决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的补贴金额是比较高的)

毕业生群体可领求职创业补贴与深圳创业补贴的政策要求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深圳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是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是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是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是本人在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的;

六是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符合几项条件,也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领取一份补贴。

申报流程比较简单,可通过市人力社局网站、“好工作”公众号、院校网站等,获取申报信息。根据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要向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包括:身份、本人名下工商卡信息、补贴类别材料等等。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核工作采取网上办理,审核通过的补贴直接发放到毕业生本人名下工商银行账户。

关于年龄,文件规定:18周岁—48周岁之间可申请补贴,创业补贴5项:

①.初创补贴:备注:股东

②.社补贴:备注:股东

③.场地补贴:备注:根据实际租金补助

④.带动就业补贴:备注:员工

⑤.创业3年贴息贷:备注:股东

关于创业补贴的政策要求今天就详细拆解到这里!这里说一下很多人认为创业补贴是对于创业者初次创业的补贴,其实不然,是初创的企业但不一定是个人的初次创业。

今天这里大概说一下深圳创业补贴申请的要求和可以申请的补贴

符合以下8个身份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1.毕业五年内大学生(户籍不限)

2.深圳本地在读大学生(户籍不限,大陆人)

3.毕业五年内留学回国人员(户籍不限)

4.登记失业人员(限深圳户籍)

5.退伍军人(限深圳户籍)

6.随军家属(限深圳户籍)

7.残疾人(限深圳户籍)

8.港澳居民

近日全面深化改革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开放40年来,深圳从一个小渔村成长为国际性大都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个边陲小镇到拥有2000万人的现代化国际都市,深圳奇迹般崛起于中国南方,绽放夺目光彩。正因如此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来到深圳创业,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为了鼓励大家创业,政府也对深圳创业者们列出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而作为创业的一步,租用场地就成为了十分关键的事项,今天小编就主要为大家讲讲关于创业场租补贴的相关事宜。

创业场租补贴金额解读: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首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主办载体对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但低于本办法规定比例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予以减免或优惠;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高于本办法规定比例的,不再享受本项租金减免。

租用指定办公地点补助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租用其他办公地点补助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高不超过500元(每年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标准:

大学生群体,即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休学创业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享受的创业场租补贴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30%。大学生群体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高不超过650元(每年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深圳创业场租补贴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4、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5、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6、2016年12月1日起,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补贴。

7、已经通过自主创业身份核实的自主创业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同时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提出场租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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