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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产假多少天2024年,玉溪产假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7 22:42:09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玉溪市陪产假时间

护理假为30天。

云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由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及《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额外增加产假组成:

1、基础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由上述规定可知,一般来说,产假最基础的是98天,如果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综上可知,一般来说,云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云南额外增加产假60天=158天。

二、玉溪市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玉溪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玉溪市某企业当月的人均工资是5762元,女职工共休90天产假,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5762÷30天)×90天产假=17286元。

2、生育医疗费报销

(1)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

注。正常生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才享有此项补助,玉溪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762元,假设某女子合法顺产一名幼儿,则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5762×25%≈1440.5元。

4、一次性补贴:若女职工是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上述1-4项都属于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叠加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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