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咸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3-09-16 10:40:33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那么2018年咸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工作各种问题逐渐凸显,因物业管理引起的纠纷和信访问题日益增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152号)和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咸政建发〔2014〕3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兴服务行业。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生活、工作环境,是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保证和强烈愿望,更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对于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街办、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升境界、统一思想、健全机制、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方面问题,努力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宜居环境。

二、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一)各部门职责

1. 区住建局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的要求,依法履行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2. 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和街办做好涉及物业管理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3. 区发改局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制度和标准。

4.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按照市政府令第40号要求,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执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照经营活动;负责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

6. 区公安、环保、消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各街办职责

各街办要在区住建局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组建、改选和换届,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结合社区建设,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社区职责

各社区要在街办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改选的组织工作,监督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立自治性物业服务组织,调解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

(四)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须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街办、社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督,按照委托合同依法提供物业服务,按照核定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努力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优质服务;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和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绿地、广场及配套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清除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广告等;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等事项协助管理工作;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对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物业小区范围内供电、供水、供气、供暖设施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水、电、气、暖等公用设施正常运行。

三、加强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物业管理

现有的老旧小区和 “三无”小区(无主管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部门、无人防物防技防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应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采取由专业物业公司合同制管理、原建房单位(售房单位)自行管理、社区组织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途径进行。其中,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居民生活水平比较高,应积极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对基础设施不健全,低收入人群集中的住宅小区,应以确保小区卫生清洁和治安秩序为基本服务内容,推行以社区服务为管理主体,低收费的基本物业服务;对规模较小及分布零散的住宅小区,可并入相邻小区,实施一家管理、差异服务。各街办负责组织对所辖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摸清小区数量,掌握小区情况,全面清理整治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

四、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运转,区政府成立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住建局牵头,定期会商重点工作。各街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物业管理工作,并根据辖区规模和物业管理任务成立物业管理科,配备不少于两名的物业管理科人员。各社区要有专人负责所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以贯彻《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商品消费观念,引导社区居民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努力维护社区良好氛围。区住建局要定期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评选活动,树立榜样,以点带面,典型示范。

(三)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建立规范完善的物业监督管理体系和检查考核机制。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完善区级有关部门、街办、社区三级考核机制,将业主委员会建设、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整治及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建设、小区纠纷调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物业管理联动机制配合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并把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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