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营口养犬管理条例最新2024年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4-01-11 14:31:52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犬只饲养人的合法权利,督促犬只饲养人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是最新营口养犬管理条例,仅供参考。

营口养犬管理条例最新2024年最新版

一、营口养犬管理条例最新

2024年营口养犬管理条例暂未公布,以下是最新营口养犬管理条例,仅供参考。

营口市政府在2024年初又对《营口市养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推出了新的惠民举措:即5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犬主,将返还首次收取的管理费。希望广大犬主在享受惠民新政策的同时,要做到文明养犬,规范遛犬。

缴纳养犬管理费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按年度向公安机关交纳养犬管理费。养一只犬首年收费 500 元,养多只犬的,第二只 (含第二只 )以上,每只犬首年收费 1000 元。一个年度内未出现因违反本办法受到行政处罚情形的,次年免于收取养犬管理费;受到行政处罚的,次年收取养犬管理费,一只犬 200元,多只犬第二只 (含)以上的每只 1000 元;连续 5 年内未出现因违反本办法受到行政处罚情形的,返还首年收取的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包括犬只管理、狂犬病疫苗及接种和相关证件制作等费用。”

文明养犬

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不得遗弃、虐待犬只。

规范养犬

携犬出户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避开高峰期。

依法养犬

个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在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五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对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不允许养禁养犬,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2000元罚款。

没有不文明的狗狗,只有不文明的主人。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养犬的居民朋友,用实际行动为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和支持,也希望不养犬的居民朋友能给予更多的包容和理解。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为营口文明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谱写文明养犬新篇章。

二、小狗咬人要赔偿哪些费用

1、被狗咬伤后,双方可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派出所或当地村委、居委进行调解。

2、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费用、营养费,及可能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

3、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三、治安处罚法对狗咬人如何处理

如果饲养人驱使动物咬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相应治安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狗狗咬人的事件,一般来说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一般是由狗狗的主人来进行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如果双方产生了纠纷,对方报警的话,有可能会被治安管理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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