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五好乡村党组织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5 20:24:37
“五好”乡村党组织考评办法

为切实搞好“五好”乡镇、村党组织的考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的标准和实施
考评要遵循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规划》、《~度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意见》确定的创建标准和目标要求来进行。考核内容以~度的工作为主,重点考察农村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履行抓农村党的建设的职责,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参评资格,即一票否决:一是党政班子成员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经济增长幅度和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排名均靠后(倒排名%以内),尤其是村集体经济较薄弱的;三是计划生育率达不到%的;四是凡县以上党委、政府规定的某项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恶性涉农案件、大规模xx、弄虚作假等的单位,不能参与评选。
二、考评范围和比例
、考评表彰范围:个乡镇,个行政村。
、考评表彰时间:每元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评选表彰比例。新评选、命名、表彰的“五好”村党组织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左右,新申报“五好”乡镇党委数占全县乡镇总数%左右。
三、考评表彰的程序
考评表彰分为以下四个程序进行:
、自我评价申报阶段。~底至~初,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都要对自身农村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本考评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容和目标要求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如认为基本达到标准要求的,即可逐级向上一级党组织进行申报,并呈送书面报告。
、考核推荐阶段。元月份,各乡镇党委派出考评小组对所属各村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按照考评标准重点对申报“五好”村党组织的村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应按照县委分配名额数的两倍向县委推荐“五好”村党组织建议名单。同时上报“五好”乡镇创建和巩固提高自查报告。
、县委考评验收确定阶段。元月份,在各乡镇党委推荐的基础上,县委结合党建检查,对各乡镇推荐的“五好”村党组织进行抽查验收,对“五好”乡镇党委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考评验收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提出“五好”村党组织和申报“五好”的乡镇党委建议名单,提交县委研究确定。
、表彰奖励阶段。经县委审批确定后,“五好”乡镇党委建议名单报市委审批,“五好”村党组织结合党建工作表彰进行命名、表彰。
对考核分数较低、工作较差的乡镇、村,列为重点管理单位,限期整改。
四、考评的基本原则
在考评中,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创建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缩小过失,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成果,严格按照县委制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五好”乡镇、村党组织考评要坚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来展开,紧扣发展这个主题来进行,突出领导班子好、小康建设业绩好两个重点。
三是坚持发扬民主,不搞“终身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对拟表彰的“五好”村党组织和“五好”乡镇党委初步名单要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加强社会~和党员群众监督,同时要坚持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已被表彰的单位要参加新一轮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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