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进—步提高机关效率效能的若干规定(二)

发布时间:2023-09-16 05:39:45
进—步提高机关效率效能的若干规定责人必须保持小时手机联系畅通;全面推行“急件急办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一时间上报区##、##有关领导以及监察部门,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在一时间赶到现场应急处理。 五、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予以取消;对依法保留的,要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增强行政行为的公信力。 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积极构建“服务链”。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核、资料传递、批文(证照)发放(送达)等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常规性行政许可事项由经办人直接审批,特殊行政许可事项可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或以领导现场办公形式办理。 实行“限时办结制”。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办理时限,能提前的尽可能提前办理。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告知办事时限。 实行“部门会商制”。在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问题,应及时进行部门协商,协商的牵头人,应为出现疑难问题的部门,如果部门间难以协商,应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建立部门之间定期交流的常规平台和不定期协调的应急平台,做到多沟通、多交流,不推诿、不拖拉。 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充分发挥区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作用,在现有的技术平台上加快部门网站建设,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依据、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均要在网上公开,并积极推行网上公文传递和内部流转,全面实现电子政务。 进一步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不断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到今底,所有适合网上审批的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建立网上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并进行网上答复。 七、进一步扩大基层部门的办事权限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减少各部门的办事层次和环节,将一些可以由下设基层机构直接办理的事项,直接授权基层部门办理,办理结果报区有关部门备案。各部门下放的办事权限,由区##、##研究确定后统一发文公布。 八、实行公务接待工作便餐制,严格执行禁酒令,禁止私驾公车 凡区领导和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到镇(街道、开发分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以及各镇(街道、开发分区)、部门之间进行工作联系时需要就餐的,一律实行工作便餐制。各镇(街道、开发分区)、部门之间不得相互宴请。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私驾公车的规定与禁酒令,凡违反规定的,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精简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提高会议质量。 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够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提倡写短文、讲短话、开短会。凡以区##、##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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