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电厂财务管理制度(八)

发布时间:2023-09-15 17:48:02
电厂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价,按规定提取折旧,及时反映价值增减变动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

、会同使用部门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卡、物一致;

、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

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保管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有:

、设置专门的岗位,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负责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负责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设备完好情况和盘盈、盘亏、报废等资料,定期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保证卡、物相符。

、依据规定的卡片格式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生产运行状态等情况。

、对本部门闲置不用的资产及时提出处理申请,并按有权部门的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三十条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可以分为以下七大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以及工具、器具等。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租出固定资产

、不需用固定资产

、未使用固定资产

、土地。指过去已经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在租赁期间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卡片应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座落地点(属于线路的应标明起止端点)、制造修建单位、开始使用日期、预计使用限、折旧率、使用或保管部门、附属设备及更改、维修、处置等增减变动、运行状态的记录。

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实行铭牌制度。铭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一般应固定在固定资产上,另一份由使用保管部门专责人保管。铭牌编号应与固定资产编号一致。

三十三条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在下列情况下可估价入账: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资产,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概(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记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原则上,交付使用后一内必须办理竣工决算,待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

三十五条企业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准确入账,对于已经入账的各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三十六条无偿接受的资产,各单位应编制资产清单,标明资产的名称、生产月、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等项目,并备案。

三十七条折旧费用的计算是对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后的余额)进行系统分摊后形成的折旧。企业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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