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二)

发布时间:2023-09-19 16:50:41
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八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 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 宿管会成员要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同学多做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 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席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席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主席团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

(四) 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五) 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六) 宿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七) 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三章 宿管会设置

九条:宿管会设主席团、秘书处、纪检部,宣传部,卫生部。总会设常务主席一名,副主席名;,秘书处设秘书长名、副秘书长名;纪检部部长名,副部长名,成员名;宣传部部长名,副部长名;卫生部部长名,副部长名,成员名,计划编制人。主席团、秘书处组成监察小组,对宿管会整体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主席和副主席主持宿管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宿管会的制度完善,纪律监督和思想作风建设;秘书处责协助处理宿管会的常规工作;宣传部设计组织形象,扩大组织影响力。

四章 组织管理与制度

十条:学生处负责指导宿管会的各项工作。

(一) 宿管会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一般问题由主席,副主席连同有关部长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须报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

(二) 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于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由学生处批准实施。

(三) 各部之间团结协作。

十一条:工作会议制度:宿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十二条:宿管会建立档案制度,由秘书长负责宿管会的会议记录、各项活动宿管会成员工作情况及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情况等。

十三条:考评制度

(一) 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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