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工住宿区,由办公室安排责任人,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出勤规定: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应在事前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留存主任处或办公室备案。
、病假凭有效证明可准予病假(可出具证明的医院是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
、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审批权限:一般职工请假天以内(含天),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天以上由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副主任请假,天以内的由本单位主任批准,天以上由本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主任请假,天以内的由分管行长批准,超过天由分管行长签注意见后,报行长批准。
、销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主任处或办公室销假,并严格记录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基层各单位务必在次月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报回支行办公室备案。
五、处罚办法: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维护全行整体形象,对违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分管行长牵头,综合办公室负责。要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登记、考核和处罚职责。
、对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运城分行《营业机构规范服务细则》等有关条款者,情节轻微,负面影响不大的罚款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给予行政警告一次,记入不良档案;对当累计达次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令其下岗待业,停发工资;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机关里滋事、打闹的一律开出公职。
、上班迟到、早退或缺岗、离岗的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一次罚款元;每月累计发现次以上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档案。
、受到顾客举报或投诉一次的,扣发全效益工资,累计两次以上的立即下岗直至除名。
、不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下岗。
、工作期间,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串岗、玩电脑、干私活、吃零食、举只文雅、谈吐不文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发现一次,批评教育,罚款-元;累计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对履教不改的,一律辞退。
、职工旷工按实际旷工日扣除日工资,连续旷工天以上或一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天的给予除名。
、不按规定着装或不戴工号牌的,发现一次罚款元。
、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元,对责任领导罚款元。
、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不能严格执行的对当事人罚款—元,对管理责任人罚款元。
、属督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管理有漏洞责任的,对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分别罚款元。
、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除以上处罚外,并严格执行农银发(XX)号《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措施:
、此项工作由分管行长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办公室每月至少到各营业网点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