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区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3 13:00:46
区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制度区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制度

区委政策研究室室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领导讲话、典型材料、总结报告等文字的起草;负责区直部门代拟的区委文件、领导讲话文稿和大型会议发言材料的把关定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参谋作用;圆满完成市委和区委统一部署的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任务;搞好区委有关领导服务及其他会议、活动服务工作。
一、文字材料的组织与起草
(一)文字材料起草必须学好有关文件,领会精神,了解领导意图,收集有关资料,由集体或指定专人拟出写作提纲,经区委有关领导或分管副主任、室主任审定。
(二)集体起草材料由分管副主任定稿,个人起草的材料由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定稿,然后送有关领导审阅。重要材料初稿完成后,要集体讨论修改,做到观点正确,实事求是,层次清晰,语言简炼,表达准确,符合领导要求,符合工作实际。
(三)文字材料需要登《薛办通报》或上报的,由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签,重要内容需经区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
(四)材料校对要明确责任人,确保校对质量,关键词语和重要数据要把握准确,不准出现差错。
二、调查研究
(一)调查研究必须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根据区委全工作计划、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题目、完成时间、方法步骤和质量要求。上级和区委领导安排的临时性调研任务,由分管主任具体安排。科室每季度至少要形成一篇调研文章,每人每至少有一篇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刊登。
(二)调查研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调查前,由调查人员拟出调查提纲,确定调查范围和方法步骤。调查中,必须深入实际,多方面听取意见,摸清实情。调查后,对材料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地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材料,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在专题调查中,对发现的其它带有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也要调查清楚,及时向领导口头或书面汇报;对干部群众在政策方面存在的疑虑和误解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基层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与基层领导通气,必要时要向办公室领导和区委领导汇报。
(四)对上级党委统一部署的调研任务,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调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上级调研部门来我区调研,由分管副主任指定专人配合。配合人员负责上下联系,搞好生活服务,做好调研记录,事后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三、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整理
(一)区委召开常委会,要提前做好会议记录准备。对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列席、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要认真记录在常委会议记录专用簿上,会后天内完成对会议记录的整理任务,并形成会议纪要,终立卷归档。
(二)其他重要会议的领导即席讲话,要及时整理,一般整理不过夜。
四、会议和领导活动服务
(一)对区委有关领导的服务以科室集体服务为主,文字材料和会议、活动服务,由室主任统筹安排,领导外出需要的随员,由分管副主任或室主任负责指定。
(二)认真办理区委有关领导和区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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