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公路管理局党政班子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23-09-13 12:30:55
公路管理局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公路管理局党政班子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确保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产党章程》、《中国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市委及交通局党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与范围
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分别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
党总支委员会。由书记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开会,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开会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工会主任、总工程师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
党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议题为: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上级党委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规定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和实施。
、党总支中心组及局机关和基层党员群众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和实施。
、党政班子自身建设,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及所属基层党政班子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务公开的有关内容。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活动,度和阶段性的重大工作部署。
、本级职权范围内干部、职工的考核、聘用、选拔、任免、考学、培训、奖励,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退休等工作。
、听取科室及基层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研究确定职权内或需要呈报上级审批的奖惩事项,重大典型的培养和宣扬。
、本局党总支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上级机关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主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向本局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所做的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代表本级所作的重要讲话,本局起草的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方面的重要文件。
、度经费预算、决算,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一次性动用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干部职工的奖金福利。
、须经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议事原则与表决
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应严格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领导的原则。认真履行党总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职能,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总支委员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可由主要负责人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严格按照议事内容议事,统缆全局,防止事无巨细、主次不分。
、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必须由总支委员会或局长办公会民主讨论,集体做出决定。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要尽可能使全体成员到会,成员不超过半数时不能召开。研究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通常情况下,书记、副书记应到会。对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只要情况允许,应提前征求其意见。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由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对意见分歧较大又急需做出决定的问题,应进一步了解情况、交换意见后再做决议。对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上级党委、行政机关提出,但在本级或上级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服从和贯彻执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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