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三)

发布时间:2023-09-15 09:54:15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又难以统一,除紧急情况下应根据少数眼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条件成熟再召集会议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请求上级裁决。

、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上级的指示,每个党员都必须贯彻执行,支部书记要负责检查,督促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二、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至少 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由支部书记准备,每个议题都必须事先与项目部主要领导沟通,充分准备,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有较大分歧,须反复讨论,统一思想,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果思想仍未统一,无法作出决定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请求给予指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执行。

、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

二十五条 党小组会议制度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只召开一次,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和支部的安排,也可随时不定期召开,会议上党小组长主持,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的生活由支部组织。

、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应根据支部的工作任务和组织生活要求,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由党小组长确定。

、每次党小组会议,党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召开讨论,善于启发、正确引导,同时做好记录。

尽、党小组长待大家意见基本统一后,要及时而正确地加以归纳总结,有待落实的工作,制定措施,保证实施,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认真抓好落实。

二十六条 党课教育制度

,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党课由支部组织上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集中授课。

、党课教育要纳入度党员教育计划。支部要根据度的党员教育计划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党课教育的内容。

、党课教员一般由支委成员担任,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讲课人要做好调查研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项目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有针对性地授课,确保党课教育的质量。

、每次党课后,党支部要确定讨论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支部注意收集意见,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二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境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若不能按期召开,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说明原因。

、民主生活会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班子中、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确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前十天将开会日期、议题通知应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井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同时,提前将会期、议题报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并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支委成员、项目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还应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支委民主生活会参照铁道部政治部(铁路各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细则)执行。

六章 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议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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