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十六)

发布时间:2023-09-15 10:50:25
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四条岗上所缺人员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荐或公开招聘方式。
五条对于引进、聘用和要求调入我公司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控制,引进大学生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聘用和调入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凭,龄不得超过三十六周岁,引进、录(聘)用专业人员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
六条拟招收录用的新职工,由用人部门审核,报公司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条新职工到职通知单(调令)发出后,必须按时报到,无故不报到者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八条毕业生上岗后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调入员工实行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收、录用条件或因工作不服从分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九条职工要求调到外单位工作,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被调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方可离
开工作岗位,调动手续一经办理,原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
同自行终止。
四章人员激励管理
十条对于立足本职,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职工,每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各部门民主评议结论为准。
十一条对于无故旷工的职工,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旷工达三日以上者,公司酌情扣除其当月工资。
十二条每末,根据公司完成项目情况,提出终奖励方案,报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十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按《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
行。
六章职业技能培训管理
十四条职工的学习培训由各职能部门提交度计划,由综合部劳资员统计备案,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不影响各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员工参加学习培训。
十五条职工要求继续进行专业对口、文化知识的深造,经所在部门批准,可采取业余学习的方法参加学习。对于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一次性奖励元人民币,取得博士学位的员工,一次性奖励元人民币。
十六条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初、中、高级,工人技师)的培训评审、鉴定工作。
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各种学术研究。对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的职工,公司一次性奖励元,在地方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一次性奖励元。
十七条公司应坚持鼓励职工接受继续再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七章附则
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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