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条负责对个人、公司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协助组织人员培训;
十九条负责个人、公司业务的存款计划、统筹管理、信息分析;
二十条负责与省办对口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享,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七章资产保全部职责
资产保全部业务范围是主管全社不良资产、抵债资产、自有资产等特殊资产的经营处置,并具体负责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条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全联社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条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联社资产保全业务经营规划和经营策略;
三条参与编制全联社度综合经营计划,研究提出资产保全业务系统不良资产经营处置、收入费用等经营目标;负责组织实施资产保全业务经营计划,包括计划分解和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和分析,推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镇社经营性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和闲置资产的管理、经营、盘活和处置;
五条负责组织全联社呆帐核销的审核工作;
六条负责组织资产保全业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并向本业务系统提供服务和支持,向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享信息;
七条负责建立健全联社系统资产保全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条负责全联社本业务系统资产保全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
九条办理全联社的经济诉讼(仲裁)案件;
十条负责建立健全全社法律事务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条负责审查联社各业务部门对外签(出)具的各类非标准格式的合同、协议及其法律文件;负责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全社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
十二条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享,并及时向社领导提出建议。
八章信贷管理部职责
信贷管理部是主管信贷制度、判别监控信贷风险、统一组织、管理和审批辖内信用社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和审批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条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有关信贷计划管理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和拟定辖区农信社信贷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条负责辖内农信社信贷业务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贷检查管理工作,规范农信社信贷管理工作,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三条负责辖区农信社信贷业务的统筹、组织和管理;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完善并组织实施内控管理制度;
四条根据辖内农信社信贷风险和信贷业务管理状况,在制定信贷政策和优化信贷资产配置方面提出建议。
五条研究和拟定信贷业务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六条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贷款规模管理及落实贷款利息回收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