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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2024年广西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发布时间:2023-09-16 02:43:19

广西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相关说明

因为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生与家长共同申请和承担,所以在条件要求上也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针对学生本人的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次是针对共同借款人的要求,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比较苛刻,很多学生是无法满足的。那么针对这部分学生的贷款需求该如何解决呢?也可以通过平安普惠来申请贷款,而且与银行相比,平安普惠的申请门槛非常低,贷款的申请成功率也要高很多,大部分学生都可以进行申请,而且放款速度快,不需要长时间的等待。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额度严格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的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综合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贷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四)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政策, 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1)初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关键字:初次,材料

答复:借款学生需要提供: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材料;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及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2)续贷高校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关键字:续贷,高校助学贷款,材料

答复:学生证;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及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相关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应届毕业生首贷

1.已经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县(市、区)资助办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应在毕业前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中学校,毕业前由高中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把电子档及纸质件(盖章)报送至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再审,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毕业后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意向的贫困学生须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历届毕业生(在校生)首贷

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校,由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中职升高职毕业生首贷

1.已经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则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未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应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注:符合条件的学校及专业名单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如何操作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或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填写。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捺印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

3.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或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5.携带申请材料,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果是共同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办理,则应及时将受理证明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延误回执录入工作。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7.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可通过支付宝或各县区资助中心的POS机刷卡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注意事项

1. 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2. 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 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4. 已录入预申请系统和续贷的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再加盖任何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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