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在校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特别是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保障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一套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的 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经济资助:
1、“奖”即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多项社会团 体与个人奖学金等,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 13000 元奖学金的奖励。
2、“贷”即国家助学贷款。我校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 生开设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无须担保,本、专科生 每年最高贷款额为 8000 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当年 7 月 1 日开始 计付利息,本息在学生毕业后三至六年内还清。已经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地方的原则上在当 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助”即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我校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及慈善家在我校设立奖、助学金, 目前有“国家助学金”、“广州大学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奖、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 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 1000-13000 元不等的资助。 目前,我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是助管、助教、助研等“三助”和后勤服务岗位, 并大力拓展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4、“补”即特殊困难补助。我校设有助困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校本部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患 重大疾病或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的特殊困难学生。
5、“减”即减免学费。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 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 办法按照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生资助咨询网址:http//xsc.gzhu.edu.cn 中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栏目;咨询电话:020-39366256
温馨提醒: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如实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非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不需填写),并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确认,以作为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的重要依据。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 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及《家长承诺书》(要家长亲笔签名)带回学 校。《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附后。
3、在报到当天学校在大学城和桂花岗两个校区的总咨询台均会设置“绿色通道”,为有需 要的新生提供咨询服务。 安全防范提示 安全防范教育是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一课,根据近年来高校校园发生的学生安全案例, 特别是学生受骗案件,我们在此提醒新生要从入学起加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做到以下 几个方面防范工作:
一、认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安全法纪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从我校曾发生的安 全案例特点分析,不法分子的目光较多时候会瞄准新生群体,他们往往利用新生进入校园时 间短、阅历浅,接受安全防范教育相对较少的弱点,诈骗学生钱财,诱骗学生参与黄赌毒、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新生要认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思想 认识、增强安全防范和法纪意识;遇到问题要尽快联系并取得辅导员老师的帮助。
二、保持清醒的头脑,拒绝诱惑,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家在外地的新生假若你提前或推 迟来校报到,在途中,请不要轻易借贵重物品(手机等)给陌生人以及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如果在广州市内坐出租车来大学城校区,在不堵车的情况下,车费约 70-100 元人民币。大 学城是一个开放式的校园环境,与周边复杂的社会环境相接,同学们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要轻信所谓优惠购机、购卡、购物等等的诱惑,不随便将钱财贵重物品借给陌生人;不管 在公共场所还是在宿舍内,都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节假日和寒暑假离开学校前先检查 宿舍防盗、防火等各项措施,确保安全。
三、在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还要提醒自己的家人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我校 曾发生过多起学生家长接到陌生人电话,谎称学生在校患急病或因急事需要用钱,要求家长立即汇款至某某银行帐号的案件,其中有个别学生家长由于防范意识不强,轻信谎言,结果 被骗走了巨额钱财。希望同学们和自己的家人做好联系沟通,提高警惕,防止类似事故的发 生。
四、知法守法,坚决抵制黄赌毒和传销活动。目前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大学校园策划传 销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他们利用青年学生社会阅历浅,容易冲动等弱点,鼓动和引诱大学生 参与违法活动。也有个别同学经不起诱惑或者不小心被别人控制,曾深深陷入泥坑,不仅损 失钱财,还影响了学业和前途,后悔莫及。希望同学们加强学习,知法守法,共同打击黄赌 毒和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免给自己及家人造成巨大伤害和损失。
五、乐观向上,保持身心健康。新生入学后,应在老师和导生的帮助指导下尽快适应新 的校园新的生活、学习和人际环境,建立积极进取、乐观向上、互相关心、宽容大度、团结 和谐的良好氛围。个别同学如遇到学习和生活适应上的问题产生心理困扰,可以和辅导员老 师及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联系,以取得老师的帮助。
新生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保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 号),我校 全体学生应当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参保办法:中国籍和港澳台籍学生:无需提交资料,由学校医保办根据当年新生录取数据统一办理参保 或续保。 民证类学生:凭户籍地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残疾证,身份证和户口首页及本 人页(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医保费免缴由国家资助。 注:民政类学生 9 月 30 日前交件到门诊部 302 室,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本人,过期不办当 自动放弃民政待遇。
二、保险年度: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三、缴费标准:个人缴费 167 元/人/年度。
四、缴费办法:根据穗人社函[2010]1515 号文件,由学校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请预存 168 元到缴学费的工商银行卡内(自行开工行卡的请报告学校财务), 每年 11 月 30 日前划扣完成。 标识是“学杂—167” ,请自行到工行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五、待遇范围:普通门诊、急诊、住院、大病保险。 门诊:在学校门诊部就诊发生的医疗费按 90%直接结算。经学校门诊部医生同意,转诊到学 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西药和中成药,先自费后回学校按 70%报销。 急诊:先自费后回学校按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西药和中成药的 70%报销。 住院:可在所有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直接结算(三甲医院 65%)。 大病保险:住院和门特治疗个人自付全年累计超过 1.8 万元开始启动。
六、政策查询:
1.百度“广州大学门诊部”可查询学生医保政策
2.门诊部墙报 3.学生医保办公室咨询电话:39366552 / 39366490 备注:医保年度和缴费标准按每年 9 月市医保中心文件为准。
新生入学体检须知
按照《关于做好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粤招〔2015〕3 号)和《中共 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粤发[2008]22 号) 文件规 定,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并将复查情况报省招生 办公室后才能完成入学注册;各高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各高校制定疾病预防工作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供科学依据;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非营利医疗机构的最低收费 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具体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体检项目:内科、外科、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辨色力、嗅觉、听力、谷丙转氨酶、胸透。 收费标准:35 元/人。 收费方式:入学后由各班收齐体检费后汇总到各学院,再由各学院交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