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县法院坚持将司法案例作为普法宣传的第一素材,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推进庭审释法。严格落实庭审公开要求,通过法院网站、LED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案件开庭信息,方便群众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今年以来,景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000余次,群众旁听200余人次。如在审理谢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中,组织人民群众9人参加旁听。
二是落实告知释法。坚持“法律告知”制度,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学习法律知识、尊重司法裁决。坚持约见申请执行人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执行案件后及时约见申请执行人,主动通报执行案件进展,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景县法院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诉讼指南、法院工作等信息41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000余份。
三是加强案例释法。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汇编机制,在各业务部门确定案例工作联络员,负责发现案例线索,在政治处安排专人负责典型案例编辑和报送工作。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典型和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巧妙引用有关青年人盗窃、抢劫等以身试法、误入歧途的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今年以来,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典型案例1件。
四是做好宣传释法。灵活利用“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展以案释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优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月14日下午,梁集法庭李凤志深入梁集中学进行法律宣讲,耐心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条例,教育青少年如何知法、守法,遵守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