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雨委办发〔20PC〕77号)文件要求,结合雨城区供销社实际,制定20PC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区供销社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们,巩固全社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区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对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梁洪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杨世雄,作为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
20PC年,区供销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1、加强分析研判。区供销社党委统筹协调本部门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对社会思想文化的影响,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强化考核考评。区供销社党委要指导和督促下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规范化常态化。
3、综合评价评议。区供销社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强化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鉴别力和把关定向能力。
2、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区供销社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形式分析会,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遇到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重大舆论热点及时专题研究。
3、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党委要及时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要求、形式判断、目标任务,向有关层面和范围通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党委要建立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通气)会,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党委分管纪检、宣传的领导应立足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速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1、严格落实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区委关于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部署。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第一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主题责任,结合工作职能,管好守好阵地。
2、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建设,加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感恩教育、法治宣传教育。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在。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督查考核计划
(一)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保整改落实。
(二)督办要把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行问责的重要内容。
(三)要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