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在4月17日正式发文了,2020年养老金继续保持上涨水平,平均涨幅依旧为5%。当然5%只是平均数,实际上有的人涨幅会高于这个数,有的人涨幅会低于这个数,这跟你养老保险、退休年限、年龄等等均有关系,此外不同省份的调整标准也不一样,所以最终具体可以涨多少,要看你所在省份的确却方案,那么2020年湖北退休人员涨工资有什么规定呢,湖北退休人员涨工资有什么政策呢,一起来了解。
一、湖北退休人员涨工资2020年最新消息
一、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
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三)对高龄退休人员,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四)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六)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