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2024年辽宁事业单位工资上调最新政策,辽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1 12:16:45

近日,事业单位传来好消息!对事业单位进行奖励政策的执行!让大家名利双收!那就来听小编来给大家谈谈,究竟事业单位如何加薪!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组织实施奖励工作,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都列入奖励实施责任主体范围,明确划分奖励权限、规定奖励程序,注意落实和保障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定期奖励一般以年度或聘(任)期为周期进行,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奖励具体时间由奖励决定单位根据行业实际、工作特点等确定。那么辽宁事业单位工资上调有哪些新政策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辽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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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有28个省份确定了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今年整体调整水平将是2017年养老金的5%左右。
【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定额增加】①北京45元;②山西50元;③内蒙古47元;④吉林35元;⑤上海60元;⑥江苏34元;⑦浙江40元;⑧安徽40元;⑨福建54元;⑩江西36元;⑪山东50元;⑫湖南45元;⑬广东50元;⑭广西45元;⑮重庆45元;⑯四川45元;⑰陕西48元;⑱宁夏50元;⑲新疆50元。

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缴费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0.97%。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岁至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岁至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67.5元的,按67.5元执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人员,暂按临时核定待遇为基数确定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待按改革后的办法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后,经确认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计算待遇调整标准。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各单位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资金发放渠道做好新增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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