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湖北将使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荆门市也相应调整。其中,市直、京山县、钟祥市为1225元,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为110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影响较大。
8月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3档依次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门市属于第三档和第四档。具体为:市直(含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京山县、钟祥市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20元调至1225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至14元;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00元调至11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5元调至12.5元。
根据要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荆门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就荆门市具体行业来说,一些从事家政服务的年长者、小型餐饮部分工种等工资会涨,平时的加班工资也会“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