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2019年最新山东企业工资指导线

发布时间:2023-09-19 02:22:55

企业工资指导线

  山东省政府昨天(24日)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人员,分别为1710元、1550元、139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企业工资指导线同时发布,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和增长下线分别为13%和3%,基准线为8%。

  今年工资怎么涨?山东等10余省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进入8月份以来,多地密集公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等10余省份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出炉。

  10余省份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3%,中线(基准线)为8%,下线为3%。

  记者注意到,自8月份以来,河北、江西、陕西、云南、四川等多地密集公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已经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地区包括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等11个省份。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多地出台举措促工资指导线落地

  需要指出的是,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强制性不一样,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为了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多地在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同时提出了相关措施。如,河北明确,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通报制度,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通报。

  四川要求,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

  天津提出,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9%;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16%。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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