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核标准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户籍要求
考生户籍需在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一般为本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高考报名相关
符合本省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户籍与监护人户籍
本人具有本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学籍要求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资格审核标准
考生申领审查表
考生须到户籍所在报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领《XXXX年XX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
特殊情况审核
对符合相关资格但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裁决。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不认定无资格
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