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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可能有人不相信,事实上,国家从来就没有一个关于重点大学的正式统一的定义,而只是在不同时期把某些学校列入“重点建设”。这些重点建设的院校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而且数量也随时变化。如1954年时有6所;1959年有11所,60年代又追加为48所;1978年有88所,80年代又增至98所;90年代又叫“211工程”;不久又出现“985工程”,先是10多所,现在是40所左右。像这样不断“与时俱进”,变化无穷的所谓重点大学,恐怕连专家也解释不清。难怪教育部学生司在网上公开回答考生疑问时说:“现在国家对重点大学无明确界定。”
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凡是在全国各地招生时都列入“一本批次”的大学就是全国重点大学;只在部分省份招生时列入“一本批次”的大学就是地方重点大学。
吕老师提醒 1.“既成事实”的全国重点大学
虽然国家并没有明确“重点大学”的含义,但是长期以来,以下这些高校在全国各地招生时,都被当地列入“重点本科”录取批次,我们可以把它们看成是事实上的“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
天津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重庆市: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河北省: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59b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