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
1、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一般只为省属重点大学,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计划一般不会少于本校一批次招生规模的3%。高校专项计划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高考三大专项计划区别:
1)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全国重点高校,招生对象面向全国;
2)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地方重点院校,招生对象面向本省(区、市);
3)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对象是农村地区成绩优秀的学生,考生必须经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报考,我们可以理解成是另一种类型的自主招生。
4)三大专项计划录取批次不同。一般来说,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前两个专项计划之后录取(有的省份安排在本科一批之后二批之前录取)。
3、三大专项计划就业没有限制:
1)有关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2)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3)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