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一、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各学院应积极开展各类心理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活动,帮助学生从自身兴趣、特长、性格特点及社会需求等方面充分了解专业情况,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盲目从众心理,理性选择专业。
第三条 学生转换专业学习对学生适应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有较高要求。学生转专业前应详细了解意向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学习内容和方法,充分考虑自身对新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再确定转专业意向。
第四条 学院在全面考虑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自身教学资源条件,以及加强和保护基础性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建设需要的基础上,提出转入专业计划数。各专业的转入专业计划数一般为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录取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办理一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转专业工作主体责任在学院。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领导、院党委纪检委员、专业负责人、其他教师代表(不少于3人)、教务人员、辅导员代表等。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转专业工作,包括拟定工作方案、接受咨询、组织考核录取等。
第八条 学院组成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以下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考核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按照转专业工作方案的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九条 学生在学期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申请转入更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二)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其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且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的;
(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限制转专业:
(一)未在我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得申请转专业(不含第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转专业);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国防生、定向生、外国语保送生、专升本学生、预科转正生、体育特长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等,不得申请转专业;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到不同招生院校代码的专业等;
(三)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体育类专业者;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别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同类别间不得互转专业,同一艺术类别专业按不同录取规则录取的不得互转专业;
(四)公费教育师范生只能在公费教育师范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闽台合作专业的学生只能在闽台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农村(国家)专项招生学生只能在农村(国家)专项招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五)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受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七)在原专业修读超过两年(含两年)的,不得申请转专业(不含第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转专业);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方案包括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材料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学院需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教务处。
(二)发布通知。教务处对学院工作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院以多种方式通知学生。
(三)咨询宣传。教务处和学院适当组织宣传,并接受学生电话、邮件和现场等各种形式的咨询。
(四)学生申请。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根据转专业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五)资格审核。招就处、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对申请转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六)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可以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也可以两者兼有。试题主要测评接收专业对学生确实所需的基本能力素养和专业发展潜质,难易应适中。考核工作可以全学院统一进行,也可以分专业进行。原则上,考核工作应进行全程录像。
(七)学院公示。转入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拟转入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就读专业名称、拟转入专业名称、转专业理由等)3日;
(八)学校审议。转入学院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将转专业汇总表、转专业情况说明、公示材料等(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
(九)公示行文。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行文公布。
(十)转专业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行文公布的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至新专业报到学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转专业的办理时间不受限制,由学生(或学校)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或安排),工作程序按照第十一条中的第四、五、六、七、八、九款执行,并且不占用转专业名额。
第十三条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提出申诉。学院和教务处应对学生的申诉及时予以书面答复。
第六章 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转专业工作的监督指导
(一)教务处负责组织、指导并督查转专业工作。对于部分热门专业的转专业工作,教务处应安排人员参与部分工作,特别是考核录取环节的现场监督。
(二)转专业工作所有环节,尤其是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考核项目(如笔试、面试)的表现和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视频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
(三)无论转专业工作是否已经结束,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校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在转专业工作中,发现教职员工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学生并做好后续工作。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三)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可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规定》予以认定。
(四)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六条 经费使用
转专业工作中产生的出卷、阅卷、考务、监考等费用从各学院的教学项目经费支出,并需按学校财务规定报支。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闽南师大〔2016〕260号)同期废止。
第十八条 本校以往发布的有关文件如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为准。
二、闽南师范大学简介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本科教育之扉。1986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9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成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9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1718人。专任教师138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3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1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人次;海军高新人才工程、福建省引才“”、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70人次。
学校现有1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1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共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1门,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获国家级和省级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8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35项,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16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项目26项。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科研反哺教学,不断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现有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菌物产业工程技术中心、中南半岛研究中心、闽南文化研究中心、两岸一家亲研究院、教育督导智库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智库和科技创新团队,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