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专题发言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的要求。我们应自觉对标党章、《准则》和《条例》,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深学、细照、笃行,永葆共产党员忠诚担当、为民务实、清正廉洁本色,夯实为政做事之基。
一是立足“深学”强宗旨。严守党规党纪,学深悟透是基础。必须把握精髓要义,切忌装装样子、敷衍应付、流于形式。要原原本本学,精研细读,明悟党员的标准和责任。要坚持全面学,把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同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学习文化知识和业务理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要联系实际学,根据工作实际,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边学习、边思考,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永葆党性党风之纯。
二是力求“细照”守底线。尊崇党章党规,细照真纠是关键。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规范自己言行,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的弊症。要明底线。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默写入党誓词,抄录党章党规”活动,不仅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条“高线”,还要坚守党的纪律法规这条“底线”,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廉洁自律,不越雷池。要知敬畏。真正把《准则》和《条例》规定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行有规范,把权力看成是回报组织、服务群众的机遇,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严修身。深刻理解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本质要求,既注重以德润心,又注重以规束行,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变成内心主动追求,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修养锻炼自身党性的首要任务,争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工作上的明白人、事业上的担当人、生活上的清白人。
三是立志“笃行”重落实。严守党规党纪,躬身践行是根本。主动对标看齐。认真审视自己,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深挖细查违反《条例》的具体问题并及时改进,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注重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党章和贯彻《准则》、《条例》纳入主体责任“两个清单”,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巡察监督,确保求实求效,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抓真管、敢于碰硬,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严肃执纪问责。要推动管党治党从注重“抓大放小”向注重“抓早抓小”转变,从注重“盯违法”向注重“盯违纪”转变,加大执纪问责、反腐惩恶的力度,以问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使《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得到彰显、约束力充分释放。
篇二: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专题发言稿
党章党规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党员从事党内活动和工作的根本依据。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要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要求“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王岐山书记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这既是党的优良传统回归,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
加强教育引导,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总规矩。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所列举“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有章不依,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甚至把不守纪律和规矩当作有“本事”。党纪集中体现在党章之中。任何规章制度,只有真学、真懂、真用,才会有权威性和威慑力。要认真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教育,使每个党员都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使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成为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关键少数”带头,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的关键少数,更要模范带头学习遵守。党委对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责无旁贷,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在纪律审查中,凡发现问题线索必严格审查,凡违规违纪必严肃处理,既严厉惩治腐败,打“老虎”,又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拍蝇”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氛围,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以往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往往重视查处大案要案,而忽视对一般问题进行纪律审查,“以法代纪”,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记“管纪律”是主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最大的政绩。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马上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做到动辄则咎。要坚持全面,对所有纪律、规矩和制度执行情况都要审查,对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都要监督,对所有违反纪律、规矩、制度的问题都要依纪处理,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要坚持从严,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违反纪律、规矩和制度的问题严格审查,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做到一视同仁,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审查,决不姑息。要持之以恒抓作风,用执纪的方式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违纪问题,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内部通报等代替纪律处分。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章党规的神圣使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执好纪问好责。既坚持“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又充分发挥“啄木鸟”精神,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好“森林”,使党员干部在正风反腐、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接受精神洗礼。
篇三: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专题发言稿
最近,《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一篇《交党费岂能嫌麻烦》的文章,说现在有的基层党组和党员干部把交党费看着是麻烦,党费由“交”变“收”,或变成代扣党费。读了此文后感触颇深。我认为,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按时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怎么能嫌麻烦呢?自己的党费自己交,交党费的过程是一个自我警醒、升华党性的过程。我们不能把交党费看着是一件小事,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往往都是从小事开始的。交党费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关系党性修养的大问题。
今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开展“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这是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党内经常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关脑,做一名合格党员的重要举措。学习党章党规是遵守党章党规的基础。
遵守党章党规,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之后,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
遵守党章党规,更重要的是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主动的用党性标准来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自我觉悟、自我改造,从而达到自我完善的内化途径。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改革开放和发展条件下,坚持做到坚定信念,心中有党。对党章党规要真学、真懂、真用,政治上讲忠诚,行动上讲规矩,能力素质过得硬。坚持做到严以律已,明德修身。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常修德、严修为、勤修心,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实履行党员义务,扎扎实实做好自己事情,做为人民服务的表率,做务实重干的表率,做清正廉洁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