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2019年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3-09-14 14:26:15

6月1日,《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禁止了一系列不文明行为,包括禁止在车厢内饮食、携带自行车等物品进站或者乘车、使用滑轮鞋或者滑板进站或者乘车等。

  《条例》从苏州市轨道交通发展实际出发,明确调整对象包括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等苏州现有的三种轨道交通方式。

  轨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条例》共7章59条,在与乘客密切相关的运营服务方面,以及对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特别作出了10条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乘客应当有所认知。

  这10条禁止的行为有:擅自从事销售、派发印刷品、广告宣传等活动;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口香糖、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乞讨、卖艺、躺卧、捡拾废旧物品;在车厢内饮食;携带自行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充气气球等物品进站乘车;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携带活畜(符合规定的导盲犬除外),以及其他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进站乘车;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

  如有乘客违反上述规定的前三项,可能被处以200元至1000元(对单位)或20元至100元(对个人)的罚款。如果是违反其他规定内容的,可处以警告或20元至50元的罚款。

  轨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目的,希望每位乘客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这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也维护了大多数乘客的乘车权益,从而引导和约束公众形成文明乘车的良好习惯。

  相关新闻:有轨电车2号线首列车“首秀”

  5月31日上午,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首列车在苏州有轨电车基地开展低速动调,这也是2号线列车在苏州的“首秀”。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有轨电车2号线和1号线延伸段将于明年上半年同时试运行。

  2号线列车的外形设计是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票选出的,其“水滴造型”显得十分抢眼。

  根据国家发改委“提高国产化率”的要求,在苏州高新有轨电车公司和中车浦镇公司的共同努力下,2号线列车在转向架、牵引、整车控制网络等方面都实现了国产化,进一步提高了整车国产化率,其国产化率已超过了80%,这不仅使得车辆造价得到了降低,也进一步减少了后续维修保养费用。

  据悉,有轨电车2号线和1号线延伸线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预计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土建任务。2号线首列车将在有轨电车基地内进行各类实验,并最终按计划开展冷滑、热滑、联调联试等各项试验。韩小强文/摄

  有轨电车执法大队成立

  6月1日起,有轨电车执法大队正式成立。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具体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综合开发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规定,虎丘区人民政府确定苏州高新有轨电车经营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具有轨道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按照《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组建了一支12人的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巡回执法,另有客服、票务稽查等58名兼职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共计70名执法人员。

  今天起,有轨电车执法大队将在线上展开日常巡查,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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