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处理
可办理事项:
1、车辆在珠海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200元以下不记分非现场处罚
2、车辆在珠海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200元以下记分非现场处罚
3、交通违法行为确认
4、交通违法行为网上自助缴纳罚款
5、补打确认书
温馨提示:
目前交通违法自助网上处理系统仅支持西安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办理该项业务,异地驾驶证不能用来处理违章。
网点处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大学高考网(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唐大队
地点:珠海市高新区金鼎镇金峰中路210号
电话:0756-3382298
珠海市香洲交警大队
地点:梅华东路286号
电话:0756-2265898
珠海交通违章处理点一览
电子监控处理
电子监控处理网址:https://gd.122.gov.cn/m/login?(注册登陆后即可办理)
注意事项:
1、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200元以上需要到交警大队业务大厅办理)。
3、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5、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
缴纳罚款
缴纳交通违章罚款可通过下面3种方式:
1、通过网上自助服务系统(https://gd.122.gov.cn/m/login?)缴纳罚款。
2、通过各交警大队服务大厅的《道路交通违法自助缴纳系统》机器自助缴费。
说明:
对于不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通过在该机器输入机动车号牌编码、车辆发动机号码、刷取二代身份证确认车主身份,打印出交通违法行为裁决号码。领取裁决号码后,就可到业务大厅内的银联便民支付点,刷所有银联借记卡或信用卡(有银联标志就行),及时缴纳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
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需到大厅内耐心等待,根据大厅内的广播叫号通知,到指定业务柜台受理。当事人在接受违法处理时,须在民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签署“对处罚无异议”并签名认可方予生效。
3、通过代理银行(工行、建行)柜面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