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等人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比起中央纪委在对季建业作出开除党籍处分时的这些表述,南京市民对于季建业更直观的印象可能就是“季挖挖”了。透过这个绰号,能看到季建业霸道的行事风格和性格特点,读出群众对其从政行为的评价,背后是季建业浓重的“官本位”思想和漠视群众利益、不站在群众立场思考问题的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党章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但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职位上升了,离群众反而远了,干事决策习惯于独断专行,罔顾民意、不与群众商量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有的处于和群众面对面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好好服务群众,反而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的面对群众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这些都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形象观感来自于每一个党员个体的行为表现,党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党员来维护。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条例》对群众纪律的规定,顺应了群众呼声,既给广大党员干部画出了红线,也给群众更好地监督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
工作纪律:不担当就要被问责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等人因下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南海东部管理局所属生产部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以会议费为名报销吃喝费用、违规在度假村和五星级酒店开会,相关直接违纪人员受到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再生和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玉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双被追责,源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缺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和巡视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的领导虚化弱化淡化,是许多地区和单位的共性问题,也是导致各种乱象出现的总病根。对此,中央多次强调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山西出现塌方式腐败,中央对省委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贿选案中,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被严肃处理……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区市共点名道姓曝光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100多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在修订中,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为一种违纪行为专门予以明确,以刚性约束向各级党组织及负有领导责任者扬起了“鞭子”,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追究更加切实可行。在《条例》面前,那些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领导干部,必将面临“挨板子”的惩罚。
生活纪律: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奉行“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平时很少回家吃饭,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他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生活腐化”“奢靡享乐”“趣味低俗”等,成为一些违纪党员干部的“标配”。在各种诱惑面前,一些人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高尚情操抛诸脑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八小时以外,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他们如温水中的青蛙逐渐蜕化变质,最终迷失在花花世界里。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极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正所谓因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而且败坏党的形象,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
《条例》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纳入纪律处分范围,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实践成果的制度化,又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个人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在思想作风上:
1、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本部员工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不够,未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社会上存在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抵制不够。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风不正,对理论武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缺乏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理论上不够成熟,造成政治上不够坚定。
2、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学习一般化,没有带头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未带动本部员工广泛深入的开展理论学习。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做读书笔记更少。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没有在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指导工作。
二、在纪律上
1、对工作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由于碍于情面乐于做和事佬,有时对本部职工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对各种违规行为监督不力。
2、在廉洁自律方面略有不足。防微杜渐意识不够强,自我要求不高,对一些小问题上有所放松,同志关系庸俗化。
三、在工作作风上
1、业务知识不足。这几年,虽然完成了本科阶段的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业务知识,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远远未达到专业级计算机管理人员的要求,如图书馆业务所要求具备的理论知识不足,计算机技术和故障解决方法未达到现代化管理的要求,而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开发,图书馆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加,相应的技术手段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学习能力欠佳。
2、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一是仍然满足于陈旧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对如何抓好新时期图书馆的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二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欠缺,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使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不够主动,导致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三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四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做员工思想切入点有时把握不准,批评管理教育学生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处理突发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3、对工作有畏难情绪。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图书馆管理方面的不断深入,我馆在改革中出现了的种种困难,如计算机管理系统利用率低,历史遗留的的数据凌乱,新业务技术困难重重,使我对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疑虑,面对各项技术任务的压力,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出现了畏难情绪。
个人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市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不断扩展的同时,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城管机构设置起步晚,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城管队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致使部分城管执法队员对职权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不能及时正确地履行或不履行职责,导致了“不作为”与“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城管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问题,是影响队伍建设和城管工作水平提高的“瓶颈”,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就会愈演愈烈,纵容敷衍了事、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近年来,我局先后多次参加“行风在线”、“三民活动”、“网络在线问政”等活动,其中市民反映的很多问题都是反复举报未解决的“老问题”。这一现象的存在,主要在于日常执法工作中“不作为”现象突出,对于一些热点难管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究,放任自流。如何从打造“和谐城管”的高度有效遏制“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是各级城管部门需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就城管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概念、成因、表现形式等方面作一分析,并提出初浅的对策意见。
一、城管执法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界定
如何界定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行为,法学理论界从不同角度有些不同的主张和看法。一般认为,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关键要看行政主体的作为是否积极、主动,所做之事是否既合理又合法,做了多少事,做了多少应该做的事,做了多少不应该做的事。行政不作为主要表现为时间上的不为和内容上的不为,有形式上的“为”和实质上的“不为”,行政行为人缺乏主观能动性和强烈的责任感,在一般情况下虽然没有明显的违法表现,但其本质就是一种渎职;而行政乱作为却具有明显违法性,其主要是“法律法规未予授权”,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具体到城管执法领域,城管执法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行政主体赋予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职责,对违法、违章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的行为即属城管人员行政“不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
二、解决城管执法“不作为”与“乱作为”问题的意义
一是职责所在。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法律赋予了积极作为的行政义务和工作的职责,为人民管好城市,为市民营造一个宜居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市民所需。广大市民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家园,一个好的环境,也是和谐社会的需要。如有了一支管理城市的队伍,又不去管事,城市市容环境“脏、乱、差”,市民有意见,城管人员脸上也无光。
三是队伍建设需要。队伍建设主要指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建设,是指队员在工作、学习、法律等方面的一种外在表现。作为一支肩负城市管理重任的执法队伍,就要有所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如不注意及时纠正队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问题,队员在岗不作为,工作失职,影响执法效果,影响队伍形象。
四是提高城管水平需要。如不注意纠正城管人员“不作为”现象,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使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就管理不好城市,这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政府形象带来一定影响。
五是领导期盼。一个城市有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城管执法队伍,又能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影响市容和市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促进经济发展,这是领导的要求和期盼。
三、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与“乱作为”的主要表现
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是一种行政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行政乱作为其实质就是目无法纪,就是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膨胀。具体到城管执法部门,有一个具体的案例很有典型意义。2009年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阻止政府部门拆迁而自焚。根据央视报道,违章建筑是1996年建起,直到2005年才被告知是违法建筑。显然,当地执法部门并没有及时履行其职责,当对方要补办相关手续时也没有及时给予答复,这明显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如果没有当时的行政不作为,就不会逐渐演变成日后付出生命代价的后果。金牛区将此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但在此事件中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既是拆迁行为的实施者,又是事件的最终定性者。金牛区政府超越行政职权,不遵守法定程序即作出有关行政结论的行为,又是一种行政乱作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是对于比较普遍的违法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导致违法违章事实长期存在;二是对巡查中发现违法、违章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巡线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三是对难点顽症不去调查和思考解决的办法,使问题久拖不决;四是上岗时两手空空,不带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没有处理违章的准备;五是经常迟到、坐岗、溜岗。在休息点的时间过长,休息时没有分时分批,更有甚者打牌、喝茶、聊天;六是随大流,出勤不出力,怕惹麻烦,有一天混一天,工作不求上进;七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有利则做,无利则推;八是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解决城管执法行政“不作为”的几点做法
1、加强教育强素质。首先要通过对队员的爱岗敬业教育,增强执法队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通过个别谈心、交流等方法,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影响队员工作责任心的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出工不出力的问题。其次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队员法律、业务方面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使他们在执法中能熟练地运用法律法规教育违章者,制止违章行为。再次要进一步完善队伍激励和淘汰机制,强化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强化其积极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识,使法制观念转化为城管人员的行为准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健全制度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不作为”的内容和范围,对“不作为”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理条款,明确规定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的法律后果,做到以制管人,使处理“不作为”人员有据可循。要大力推广“一线工作法”,使领导干部重心落实到一线,绩效考核责任落实到一线,队伍管理落实到一线,勤政廉政建设落实到一线,各项保障工作倾斜到一线。
3、说理讲法讲技巧。执法人员在纠正违章时,首先应该把违章的事实和道理要讲清楚,从而使相对人认识到问题所在,从思想上来感化他,以求得到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其次是说理不行要讲法。城管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就是宣传,就是服务。对于那些蛮不讲理的,就要耐心细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违反了什么规定,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并依法办事,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再次就是说理说法要讲技巧。就是要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说理能解决的就采取说理的办法,对不讲道理的就要讲法为主,依法按程序办事。
4、依法行政讲程序。首先要纠正“文明执法”等于“不执法”的错误认识。文明执法是要求队员在执法时使用文明用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办理案件,按规定教育和处罚违法者,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达到依法治市,管好城市的目的。其次是要严格按程序办案。实践证明不按程序执法就是问题的根源,程序是法律规定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程序是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千万不能忽视它。要认真按行政执法的每一道工序走下去,不能简化和贪图方便。
5、发现典型树旗帜。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办法,要善于发现典型,对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该表扬的表扬。大队长、中队长、组长要深入一线带领队员纠查违章,给队员作表率,要树立旗帜,让队员学有榜样,使“不作为”的队员有压力,别人能干好的事自己也要干好、也能干好,使队伍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6、强化监督抓考核。首先要强化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因“不作为”给管理相对人带来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其次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舆论监督成为揭露、抨击、治理“不作为”的重要监督形式。再次就是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考核是队伍管理的“法宝”和关键,要认真实施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职责;要做到分工明确,确保每个队员有事干,人人肩上有担子。同时要严格实施考核,与队员的经济利益挂钩,认真兑现奖惩。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对“不作为”的队员进行教育、批评、警告;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有所为”才能有所“位”,“有所为”才能有所“威”。若听任“不作为”蔓延,则必定会贻害城管大业,影响城管队伍建设,损害政府形象。因此,我们应对少数城管人员的“不作为”现象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水平,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为创优发展环境、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