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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13:31:47

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根据市征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成都军区关于做好征兵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总参《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5]9号)为依据,着眼提高士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坚持强力征兵、廉洁征兵、服务征兵,确保招收士官专业对口、思想稳定、政治可靠、体格健康,力争圆满完成士官招收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我区直招士官工作,在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和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征兵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收对象及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要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

四、招收专业

主要专业为:(一)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80301,(二)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三)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四)图形图像制作590109,(五)信息安全技术590208,(六)计算机通信590303,(七)通信网络与设备590305,(八)机械设计与制造580101。

五、招收的程序和办法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从5月初开始,8月上旬结束。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

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和报名

1、凡我院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本人申请,班主任老师签字后到院系书记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务必留下联系电话(报名表可在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上下载)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照6张、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二)体检政审

1、经报名初审后,区县征兵办公室对初审合格人员统一集中组织体检。具体时间由区县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鉴于有的体检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征兵办公室对体检结果将通过适当渠道反馈,不张榜公布。

2、对体检合格人员,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主要查清初中就读以来的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时间安排为6月底以前完成。

(三)专业审定

征兵办公室组织有关力量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的学历、毕业证、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收专业进行审定,视情况组织专业知识考试。对体检、政审、专业均符合招收条件的人员,由重庆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区县征兵办公室、公安、卫生、教育、纪检、高校等部门和单位集体审定,择优确定预招对象,并通知到学校或本人。

(四)签订协议、批准入伍

对拟招对象,7月初由区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就读学校和本人三方共同签订招收协议。签订协议后,招收对象就读的高校应当将学籍档案移交征兵办公室。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对招收对象体检政审情况进行抽查,经复查合格后,7月下旬由所在区县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入伍通知书。对入学前户口在外省或外区县的人员,办理入伍的区县征兵办公室将向户口所在区县人武部和民政局发函通知。

(五)组织交接

重庆市征兵办公室与接收的大单位协商,确定直招士官运输时间和方式,根据总部安排时间在8月2日至10日进行运输。直招士官一般在重庆集中后自行到达部队报到,由部队发放被装。

(六)部队复查

招收的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按照招收规定对接收人员的体检、政审和专业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作退兵处理。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将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 ta.org.cn)进行网上查验。

六、招收士官的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各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享受军属待遇。

(二)批准入伍前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批准入伍前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

(三)应届大专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下士四档(2300元左右,在西藏服役另有较高的地区补贴),应届本科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比专科毕业生高一个工资档次。招收士官均享受部队提供给其他同类士官的生活、服装等共给待遇。

除每月工资外,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服现役期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规定,享受相关的津贴补贴(军人职业津贴、伙食补贴、生活补贴、夫妻分居补助、职务津贴、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子女保育、教育补助)、退役费,士官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生活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

(四) 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满上士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安置;服役未满上士服役年限,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七、有关要求

各级要把招收士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征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一是认真调查摸底。要结合开展年度兵役登记工作,重点做好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登记和审查,详细掌握其就读学校、所学专业、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招对象的初检初审,详细了解其身体状况和服役意向。二是严肃招收纪律。各级士官招收人员要自觉按政策法纪办事,用制度规定约束行为,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施行“阳光征兵”。三是确保招收质量。要把确保招收质量放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严把体检政审关、专业对口关、学历证书审查关、审批定兵关、监督检查关,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好、文化程度高、专业技术过硬、身体素质好的青年招到部队。

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邮箱:cqzbbgs@163.com

备注:

1、学生申请书和报名必须在5月29日17:00点前交本系部。

2、各系部必须在5月31日15:00前交保卫处(武装部)。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表1:

重庆市直招士官报名表

区(县)征兵办公室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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