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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2023-09-15 14:41:45

一、临夏州医疗保险查询方法

临夏州医疗保险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rst.gansu.gov.cn:8080/login,可以通过临夏州医保处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0930-6217786。

二、临夏州医疗保险查询发放详细介绍

临夏州医疗保险查询
1、直接到临夏州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
2、携带医保卡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查询
临夏州社会劳动保险就业服务局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

一、机构设置 州社会劳动保险就业服务局设:保险科、就业科、职业介绍办公室、劳务输出办公室、财务科、人秘科、解困办。

二、主要职能 (一)保险科内设统筹办、退休办
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邮编:731100
电话:0930-6217786 6215505
网址: http://rsj.linxia.gov.cn

三、临夏州医疗保险相关文章新闻推荐

各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州直有关单位:

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工作是贫困县、贫困村脱贫验收退出的重要指标,关系脱贫攻坚的质量。从目前工作进展看,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比对、社保卡信息采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助等工作总体滞后。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坚持以公安户籍整改最新数据进行分类核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比对工作中,各县市要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最新户籍人口信息为基准,充分发挥包村领导和帮扶工作队的作用,逐乡逐村逐户逐人加快数据比对和信息采集,确定人户一致的参保对象。要按照政府代缴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证户”)、其他应参保人员、不在参保范围内人员(军人、学生、服刑人员、死亡未销户、已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等)和长期外流人员等类型,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档案。通过积极动员参保,及时出具票据,强化动态管理,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结果真实。

2.迅速成立社会保障工作专责组。各县市要迅速成立由人社(社保)、公安、民政、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社会保障工作专责组,开展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社保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经办力量,常态化开展社保工作。州人社(社保)局要成立工作指导组,蹲点开展督促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

3.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沟通配合。州县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相关资料数据要及时共享,工作动态要及时互通,确保衔接紧密、配合到位、形成合力。州人社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做到州、县市同频共振、协同推进,数据相符、口径一致。

4.尽快摸清长期外流人员真实情况。针对各县市“户在人不在”的长期外流人员,由州公安局牵头,督促县市公安部门会同乡镇、人社(社保)部门,按照户籍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相关规定,尽最大努力掌握这部分人员的真实情况。各乡镇会同社保部门,对长期外流人员开展政策告知、参保动员工作;对一时无法掌握的长期外流人员,由公安部门及时研究提出意见。

5.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各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困难问题,研究工作措施,推动比对工作尽快保质保量完成,同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动态参保、动态清零。

6.加强政策指导。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精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甘办发〔2018〕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2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脱贫退出核查验收方案〉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8〕162号),州人社局《关于助推社保脱贫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9]200号)等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州人社局、州扶贫办要加强会商研究,拿捏不准的要加强请示汇报。

二、全面深入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1.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各县市要以6月30日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准,与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确定在本县市已经参保人员并完善参保人员台账。对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参保人员台账中没有的人员,区别异地已经参保和无法参保两种情况,补全参保佐证材料并完善相关台账。对动态管理后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经参保的,医保部门要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及时标注身份,确保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度还未按规定参保的,要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各县市要以6月30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基础,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是否达到100%,要以9月30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基础,确定新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已经参保。

2.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资助全覆盖。各县市要比对核实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明细,完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台账。对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已经办理参保缴费的,同步按规定落实参保资助政策。要以6月30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基础,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是否达到100%要以9月30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基础,确定新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已经参保并享受资助。

3.要做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各县市要对本辖区的失联人口、长期外流人员进行分类甄别,属于应参保范围的计入实际未参保人员,通过全力动员,确保这些人员在10月底前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保待遇,防止普通城乡居民中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4.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要对本辖区的失联人口、长期外流人员逐户逐人核实比对,剔除不实数据,明确失联、外流原因,健全印证资料,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经得起各种考核检验。要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州县市医保、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强化协调沟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比对数据,特别是要加强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比对,保证部门间数据、州县数据、统计报表和台账资料数据完全一致,确保不再出现行业部门和信息系统间数据矛盾问题。

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州人社局(社保)、州医保局牵头负责,具体指导督促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并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数据不清的州上要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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