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山州医疗保险查询方法
文山州医疗保险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szrsj.ynws.gov.cn ,也可以通过文山州医保处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0876-2130728。
二、文山州医疗保险查询发放详细介绍
你还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1、直接到你所参保的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查询;
2、携带本人医保卡或社保卡到本地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文山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划帐,拔付等工作,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结算,审核工作
地址:文山县望华路47号(州建设银行营业部)
邮编:663000
电话:0876-2144949
网址:http://wszrsj.ynws.gov.cn/
三、文山州医疗保险相关文章新闻推荐
01
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在此期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凭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城镇社区、乡镇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城镇社区、乡镇村委会将参保人员信息详细核对录入系统后上报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认。
办理本年度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及转移接续参保人员,每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和出生超过90日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错过集中缴费期未能缴纳保费的外出人员,可在次年2月底前补缴全年费用,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缴费3年折算1年城镇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执行,并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02
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3个边境县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按照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对纳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内,以及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其中,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中定额资助70元,不足部分由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资助。卫计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的个人缴费给以全额资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保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再缴费。
03
这些是不能报的哟:
(一)医疗服务类
1.门诊及住院病历工本费。
2.各种医疗风险费、滞纳金。
3.各种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自请护士、家庭医疗保健等)。
(二)生活服务设施类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员随急救车出诊费等。
2.超过省、州、县(市)、乡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
3.陪护费、陪客床椅费、陪客水电费、护工费、营养费、药膳费等杂费。
4.空调使用费、电话、电视、电炉、煤气、电冰箱、食品保温箱等费用。
5.损坏公物的赔偿费用。
6.特需服务的项目和服务设施费。
7.尸体料理费、尸体冷藏费。
8.各种与诊疗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脸盆、口盅、餐具、牙具、一次性鞋套、洁净袋、卫生纸费、尿垫费、尿布费、排尿排便器具费、押瓶费等)。
(三)非基本医疗费用
1.各种美容、整形项目:如皮肤色素沉着、痤疮、疤痕美容、激光美容、脱痣、激光平疣、腋臭、除纹身、除皱、除眼袋、雀斑、老年斑、开双眼皮、洁牙、镶牙、治疗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穿耳洞等费用。
2.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检查治疗康复项目:如口吃、平足、安装假肢、假眼、假发、假牙、验光配镜、鼻鼾等矫形、正畸产生的费用。但小儿麻痹、先天性唇腭裂、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脑瘫、智障、脊髓损伤等术后康复治疗项目除外。
3.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如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费用。
4.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出境体检、疾病普查等项目费用。
5.各种预防、保健性项目:如保健按摩、自动按摩床治疗、体疗健身、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狂犬疫苗除外)、预防服药、预防注射以及疾病的普查普治和预测、社会调查、跟踪随访等费用。
6.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等费用。
7.各种医疗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等法医学鉴定、医务劳动鉴定、伤残等级鉴定、职业病鉴定、各种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费用。
(四)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未纳入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急救除外)。
2.各种治疗器械:如矫形鞋、助力器、助听器、健脑器、皮下给药装置、电话传输心电图监护系统(心脏BP机)等费用。
3.各种自动按摩、保健、治疗用品:颈托、腰托、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平足托、疝气带、护膝带、护腰带、钢背心、钢腰围、钢头颈、热敷带、药枕、药垫、拐杖、轮椅、健身按摩器和各种磁疗用品及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等费用。
4.国家、省级及州(市)物价、卫生、财政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五)治疗项目类
1.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时,其购买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
2.近视眼矫形术费用,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等辅助性治疗项目费用和戒毒治疗费用。
(六)其他
1.各种不孕(育)症、保胎、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费用。
2.人流术(药流术)、引产术、放(取)环术、结扎术等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
3.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叠床住院、与病情无关的检查、治疗、药品费用以及超过规定出院带药费用;不符合入院标准等其他违反城乡居民医保管理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5.有第三者或其他赔付责任并能获得赔偿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酗酒、打架斗殴、吸毒、性病(艾滋病除外)、自伤自残、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害及被拘留、逮捕和服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
6.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医院自定项目、检查、治疗和自制药品的费用,以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费用。
8.在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
9.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04
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
州内城乡居民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结算等级分为三级,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保健院、州皮防所为三级结算机构(百色市人民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按照州内三级执行),县(市)人民医院、县(市)中医医院、县(市)保健院、县(市)皮防站和民营医疗机构为二级结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级结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批准的相应收费类别执行,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按照住院结算等级确定报销比例。
州外省内协议医疗机构结算等级参照州内同级医疗机构执行。省级确定的28家协议医疗机构和省外协议医疗机构结算等级均为省级三级。
参保城乡居民在省内就诊实行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的,经患者同意,由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逐级转入上级协议医疗机构就诊,享受转诊转院医保报销待遇,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降低住院报销比例且不得享受起付线补差的政策。转诊的患者应当在3日内进住转入的医院。外出到省外的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症未能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入院后5日内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按照符合转诊转院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参保城乡居民在实现联网结算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结算,再与参保人员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定期进行清算。
参保城乡居民在尚未实现联网结算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现场结算的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持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处方和发票)以及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就诊机构为协议医疗机构的证明等资料原件,在次年3月31日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补偿有关手续。
参保城乡居民同时参加了其他保险并已获得赔付的,可持其他保险参保证明、赔付资料、出院证明及报销费用发票(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就高补差的原则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