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暂住证是本市对外地来新余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新余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那么新余暂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新余暂住证办理所需材料和时间多长?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新余暂住证办理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网点申请:即到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等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1、申领居住证时,申领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相关部门及时受理、核对、录入、传输、制证;
3、申请人到材料提交地,即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领证。
那么,新余居住证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说明: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按照《办法》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可凭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