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

中山买房限购政策,外地人和本地人在中山买房条件及限购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8 23:00:08

一、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③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④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3、高层次人才①属于规上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经市人才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本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允许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4、重点来了以往华侨及港澳台对在中山辖区内没有住房的祖籍中山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5月起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新增两种途径:①提供中山半年的参保证明或个税凭证,加在职公司的《在职证明》,有年龄限制,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②如属于自主创业,需提供中山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加工商机读资料。
二、限贷政策①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②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③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④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我们买房前,一定要先了解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并了解买房贷款政策,以便做好买房预算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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