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

上海大学生买房政策,上海大学生买房落户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5 06:20:20

国家对于首次购房的人士是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为的也是大家都能居住上自己的房屋。人才新政的出炉更是优惠大学生买房。那么2018年上海大学生买房政策,上海大学生买房落户优惠政策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No.1《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内容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2号版

适用对象

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 或 2倍以上社保;

拥有上海市房产者。

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

No.2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下附详细的评分标准

(请在下面滑动查看)

2017年标准分为72分

毕业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原“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

(其它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用人单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No.3《投靠类落户、迁户上海》政策

内容依据:1、《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事项名称: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代码:1221)2、《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适用对象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

No.4《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内容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府发〔2010〕28号

适用对象

拥有 高学历 、高级专业 、高新技术 人才;

就职于 金融重点机构 、贸易重点机构 、航运重点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人才;

属于 行业专门人才 , 航运专门人才 、传统医学人才 、体育专门人才 ;

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No.5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内容依据:《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5〕41号

适用对象

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

企业高级管理 和 科技技能人才 ;

企业家 ;

不同的资质条件,依据衡量标准,可相应减少 居转户持证年限 和 社保缴纳年限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户

No.6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内容依据:《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府发[2005]34号

适用对象

获得 国外大学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含)以上 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直接来上海工作、就业;

并需在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国外学位(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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