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

2019外地人在青海买房条件及政策,外地人如何在青海买房

发布时间:2023-09-21 05:01:22

青海省买房限购政策

购房人在西宁市购买商品住房时,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查,并提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一步改善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从今年6月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首先取消房屋限购以来,国内不少城市陆续取消房屋限购政策。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和南京7个城市尚未取消限购。据统计,青海省人口在2013年底达到577万,其中西宁市人口数为226万。

作为青藏高原规模最大和人口最多的省会城市,西宁市从2011年1月开始实行房屋限购。据统计,西宁市从2011年年末的商品住房均价为3576元(人民币,下同)/平米上涨到2015年8月的5813元/平米,上涨幅度超过了61%。根据青海省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称,2015年一季度,该市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达20.65%。今年1至7月,该省商品房销售额98.29亿元,同比增长了61.8%。西宁市统计局投资处工作人员崔军昌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由于西宁在青海省的首位度较高,很多在高海拔州县地区工作的人几乎都有在西宁买房的需求,因此这些数字也从侧面反映西宁市房地产的热度”。

根据申银万国证券此前发布的房地产行业报告称,全国房产相对过剩城市比例约为37.14%,其中西宁成为供给严重过剩的城市之一。青海省社科院发布的《2015年青海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也明确表示,从西宁市看,2009年至2013年5月,该市商品房库存量为300万平方米,按照每月平均24万平方米销售量,消化周期为12.5个月,而全国受监测的20个典型城市消化周期为8.3个月,因此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特征。对于该市取消限购的作用,西宁房地产信息微平台投票显示,44%的人认为“取消限购作用不明显,对市场影响有限”。

对房地产市场行业进行规范,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以团购、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进行变相预售;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在取得预售许可10天内,实行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不得随意提高销售价格。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暂停预售、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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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住宅限购限贷力度

1.调整住宅限购区域及范围

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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