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
2) 万历三十年(1602年),李贽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被弹劾入狱,愤然自刎。
3) 1891年,“热河教匪倡乱”,李鸿章遴派天津武备学堂学生“赴前敌各营练习战事,考证所学,屡获胜仗,颇著成效。
4) 被皇帝加上“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严拿治罪,著作尽行烧毁,他本人惨死于狱中。
5) 自甲寅吴逆倡乱,……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
6) 其后卒因中枢决策攸宜,全国军民同心一德,昭宣正义,使倡乱者慑服悔祸,事变得以弭正。
7) 万历三十年(1602),因在著作中揭露湖北黄安大官僚耿定向的伪道学而遭人诬告,被明神宗下令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逮捕入狱。
8) 采九德在所著《倭变事略》中照录此诗后,感慨系之:“观此四十余贼,亦有能题咏者,则倡乱者岂真倭党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