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义的无权代理制度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表见代理造句)
九、表见代理在性质上与无权代理和有权代理有着明显的差别,应属于一种独立类型的代理。
十、表见代理应具备被代理人有过错这一主观构成要件。
十一、第四部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立法的完善。
十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充分保护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
十三、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晚,表见代理制度规范体系又不尽合理,表见代理的适用较为混乱。
十四、通过对表见代理的概念、特征、价值取向和构成要件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认定表见代理成立的要件。
十五、表见代理制度是为维护交易安全而设置的一项制度。
十六、表见代理可以适用于法定代理情形,这是由表见代理设立的基础和目的所决定。
十七、作为代理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类型,表见代理制度体现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无过失相对人利益的立法。
十八、代理是“代理的完全形式,无权代理是“代理”的缺陷形式,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变异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