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吐鲁番市高考填报指南怎么填报
很多同学不知道新疆吐鲁番市高考志愿怎么填报,其实高考填报志愿很简单,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志愿、报考成绩分数、自己的兴趣爱好、家庭条件、未来职业规划等方面选择志愿院校,考生首先可以在高考知分选大学系统选择自己可以上的大学名单,然后从备选学校到正式志愿二次筛选。
聚志愿: 包含院校库专业库和职业库的查询功能,院校库内包含全国30个省份的所有统招院校;专业库内包含本科和专科的所有专业信息,职业库内包含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全部职业信息。内设筛选功能,北京用户可通过筛选快速找到想要的信息。线上模拟填报地址入口:http://wukong.zhiyuanku.com/
二、新疆吐鲁番市高考志愿如何填报及填报指南
一、如何选学校?
1、看成绩的省排名(位次)
往年有些同学,让参考志愿,给了十几个学校,问我怎么样,然后我再看了一下他的分数,大部分填报的学校都是在浪费志愿,学校和分数不匹配,或者是没有分数级差。那么如何选学校呢,最重的一个参考数据就是自己分数的省排名(山西招生考试网分数出来后会公布高考成绩分段统计表,这个很重要)。
查今年的省排名,再用省排名,看一下最近两三年这个排名的分数,然后再看这个分数上下二三十分范围内能报哪些学校。举个例子:2018年理科560,可以报哪些学校呢?560对应的省排名14000名左右,那么2017年14000名对应的分数是520,那么可以看535-505分录取的都有哪些学校,可以用这个办法看最近三年的,找规律,会有个别热门学校分数是一年比一年高,这个分数段也是根据自身情况,也有些同学想冲一冲,想报535分以上的学校,但是个人建议如果985,211名校,不介意专业的可以冲,但是要正态分布,冲的学校一两个,保底的留一两个,中间的稳妥一点(需要注意分数级差)。如果分数不高,只能走普通学校,就没有冲的意义了,以保专业为主。
2、看城市
如果说专业、学校、城市,做个排序的话,依分数而定,能上名牌的(985学校),学校和城市在前,专业其次,非名牌的,优先考虑城市和专业,那么根据上面的方法学校范围确定后,发现全国各地的都有,内地的,沿海的,省会的,非省会的,北方的,南方的等等。
在这里个人建议如果本科毕业直接就业的话,能去沿海,不要去内地,能去省会不要去非省会城市,大学几年,不同的城市带给你的眼界和接触到的信息大有不同(这里肯定会有人吐槽,难道内地就没人去了吗,当然还是要看分数,有分数才有选择的权利,北上广深、沿海分数要高很多,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吧,比如有的同学分数够本省的211学校的中等以上专业,如果报省外只能去非211高校,怎么选择呢,如果将来还要深造或者在乎名头,优先考虑211,虽然现在不叫211了,都叫双一流了,但是在升学深造,求职过程中,不少单位还是看中名头,另外985,211高校的考研推免名额更多,国家教育资金投入更多,求职的时候,仍有不少单位写明:985,211高校优先考虑,所以名头很重要。当然发达地区的就业优势是内地无法比的,也有很多非211高校就业极好)。
北上广深等固然好,但是这里要提醒,如果毕业后打算留到所在城市就业要考虑所在城市的房价能否接受以及工作、生活的幸福指数。所以不少同学开始把眼光放到了工作和生活压力不大的一、二线城市。
3、不要忽略那些专业性强的学校
有些学校虽然不是985或者211,但是专业性极强,就业率相当好,分数也不低,尤其是这些学校的优势专业。比如:电力大学、邮电大学、财经大学、外国语大学等。
4、一本线附近的同学如何选学校?
其实一本线附近的同学就不用太在乎报的学校是一本还是二本了。每个学校在每个省的录取批次不一样,在山西省是二本,但是在别的省可能是一本。1A和1B也不用纠结,不少1B学校还不错,分数也不高,如果1A走不了好学校,可以报好1B。如果1A和1B都危险,完全可以选一个不错的二本学校和满意的专业。
5、二本线附近的同学如何选学校?
个人建议能走本科不要走专科,条件允许的可以走2C,本科生的优势很多,比如考公务员、求职、去学校应聘老师、去大城市落户等等,本科生都是个门槛。另外本科不满意,也可以从本科再深造读研等。
二、如何选专业?
学校确定后如何选专业?其实这个问题应该在分数出来之前或者高中阶段就应该有个小目标、小方向,等成绩出来后只有几天的时间去了解,略显仓促。也有些同学是先确定专业,再选学校,比如就想考医学,就想报师范,这样就很好选了,因为自己成绩段可以选的这类专业性学校比较少。
刚从高中毕业的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大部分对专业和学校是很模糊的,好在现在网络信息发达,可以接触和查询到信息很多,但是不少同学对专业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文字。举个例子:“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不少同学和家长觉得这些专业听起来很不错,毕业就可以当管理人员,其实不然,那些学的知识广泛,但是不精的专业或者不用去大学学习谁都可以去做的专业一定要慎之又慎。
那么,如何了解一个专业呢,大家可以通过这个专业的就业方向去了解。包括做什么,就业单位都是哪些?这样的话,会帮助自己做更好的判断(大家可以在网上搜意向学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这个基本上每个学校每年都会公布,对大家了解学校、专业、就业去向等都有很大的帮助)。
如何了解这个学校专业怎么样?
看这个学校的国家重点专业都有哪些?看有没有硕士点、博士点。一般情况,如果这个专业是本校的国家重点专业,或者有博士点,都不会差。
填报专业时需要注意什么?
具体填报的时候,每个学校可以填几个专业。这时一定要谨慎。自己想报的第一专业一定要放到最前面,根据喜好排序,专业也要有级差,不能全部报热门,最好留一到两个专业保底。网上也有历年学校的专业分数线(大部分学校都能查到),报专业一定要看专业分数线,而不是觉得这个分数上这个学校没问题,专业也没问题,那就大错特错了,学校的最低分,一般都是不太好的专业的最低分,热门专业超学校分数线几十分都是有可能。另外保底的专业可以报自己可以接受或者和自己报的专业相近的、分数又不高的专业。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珍惜补录机会:每个批次录取完都会征集志愿,大家随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信息,不乏一些好的学校还不错的专业可以捡漏。
2、注意所报学校的城市和校区:有些学校有分校或者或者有不同的校区。正常情况下学校名字后面会备注城市或者学校最后面有一行小字会备注专业的办学校区,一定要留意。
3、专业的特殊要求:有些野外作业或者矿业类等专业只限男性等。还有些专业要求有美术基础,对视力有要求等等。
4、有些专业名字很接近,但是培养方向不一样,需留意:比如: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和工艺、材料化学;自动化、机械设计与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金融学和金融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等。
5、志愿修改次数有限,填报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以上是一些技巧方法,仅供参考,每个同学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谨慎对待,最后祝所有考生都能心随所愿,走向心中的“象牙塔”。
三、新疆吐鲁番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新疆吐鲁番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如下: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预估如下,仅供参考:
新疆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拟于6月25日12时正式开通。新疆高考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3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4日23时。
四、新疆高考志愿填报说明和流程指南
2022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说明2023年参考
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42.录取批次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必须将A段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无效;必须将B段高校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5)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他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
43.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44.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在“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
45.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又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
46.选择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2023年自治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三校生升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47.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以及招生计划,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8.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九、录取
49.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50.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类型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65%划定。
5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根据在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52.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5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报考A段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54.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55.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疆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56.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按教育部规定,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57.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58.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
59.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60.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凡符合第5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6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2.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地县两级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班级)无异议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
63.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4.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含对口援疆计划)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相关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有意向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了解相关定向就业单位公布的《定向就业协议》。对口援疆计划只限对口援疆受援地区(含兵团系统及各师)的考生报考。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65.我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继续执行“先统招、后定向”的投档原则。在同一志愿投档时,首先根据考生的统招计划志愿进行投档,再根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进行投档。相关院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统招计划生源不足或只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线不低于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定向就业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或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6.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67.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计划应在自治区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投放在自治区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自治区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68.被预科计划录取的学生,应该按照招生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完成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间及学习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学校安排的专业学习。
69.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应妥善保管录取考生名册,若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高校负责。
高校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70.录取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自治区所属高校、兵团所属高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71.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高考成绩、录取结果。
72.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新疆招生网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通知书与新疆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一致为有效信息。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73.高校应将我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内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74.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邮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75.所有高校的各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76.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五、新疆高考志愿平行志愿规则解读
新疆高考报志愿的确是平行志愿。 以前可以说是学校优先(或志愿优先),平行志愿是分数优先。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1.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属于并列关系,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2.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文史、理工类按投档分(高考总分加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3.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虽然属于并列关系但是院校志愿栏目之间仍有自然排列顺序,检索时,是按考生填报排列的院校顺序依次进行的,当考生的投档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院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院校,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它志愿;
4.一轮投档:因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平行的,故投档检索只能进行一轮,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院校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被退档时,可以参加同批次征求志愿或下一批次的投档检索。
六、新疆所有大学排名一览表
一、新疆本科大学排名一览表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得分 | 省市 | 省市排名 |
150 | 新疆大学 | 38.328 | 新疆 | 1 |
190 | 石河子大学 | 34.198 | 新疆 | 2 |
346 | 新疆农业大学 | 22.864 | 新疆 | 3 |
373 | 新疆师范大学 | 21.451 | 新疆 | 4 |
388 | 新疆医科大学 | 20.637 | 新疆 | 5 |
398 | 塔里木大学 | 20.355 | 新疆 | 6 |
417 | 新疆财经大学 | 19.243 | 新疆 | 7 |
627 | 新疆艺术学院 | 11.461 | 新疆 | 8 |
630 | 新疆工程学院 | 11.368 | 新疆 | 9 |
651 | 喀什大学 | 10.927 | 新疆 | 10 |
697 | 伊犁师范大学 | 10.123 | 新疆 | 11 |
958 | 新疆警察学院 | 5.791 | 新疆 | 12 |
973 | 昌吉学院 | 5.724 | 新疆 | 13 |
二、新疆专科院校排名一览表
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分 | 地区 | 省内排名 |
21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87.531 | 新疆 | 1 |
164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77.201 | 新疆 | 2 |
259 |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 73.092 | 新疆 | 3 |
302 |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 71.713 | 新疆 | 4 |
321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71.041 | 新疆 | 5 |
402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69.526 | 新疆 | 6 |
442 | 新疆职业大学 | 68.949 | 新疆 | 7 |
511 |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 67.958 | 新疆 | 8 |
526 |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 67.762 | 新疆 | 9 |
571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67.315 | 新疆 | 10 |
662 |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66.338 | 新疆 | 11 |
682 |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 66.162 | 新疆 | 12 |
751 |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 65.596 | 新疆 | 13 |
757 |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65.553 | 新疆 | 14 |
764 |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 65.516 | 新疆 | 15 |
822 |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65.057 | 新疆 | 16 |
873 |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64.614 | 新疆 | 17 |
904 |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64.298 | 新疆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