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一、天津市高考志愿填报方式
普通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凡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正式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利用“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熟悉志愿填报流程,掌握志愿填报策略,形成初步的志愿填报方案。
正式填报时,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按照《普通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 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密码、图片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接收手机为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后,务必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所报志愿方能正式生效。如需继续修改志愿,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通过点击“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 考生须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手机号码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因自身填报失误、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天津市高考志愿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提前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2.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设置 2 个单独志愿,1 个为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1 个为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器乐)、音乐类(声乐)等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3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提前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顺序志愿,其中招收飞行员院校志愿单独设置,仅限军队招飞定选合格和民航招飞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其他院校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本科批次 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 从调剂专业志愿。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天津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2023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军队院校,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录取新生。招生专业分为非指挥类、指挥类和指技融合类,非指挥类专业、指挥类专业和指技融合类专业在体检标准、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因需要提前进行体检、政治考察,须与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设置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志愿前,单独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已参加本科批次 A 阶段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4)普通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5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 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本 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校考阶段设置 1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
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器乐)、音乐类(声乐)等类别, 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 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3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 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三、天津市高考志愿录取顺序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五个录取批次进行。
1.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校考阶段录取时,先进行自划线院校的录取,再进行非自划线院校的录取。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 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
2.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提前本科批次与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的录取,再进行A 阶段招生院校的录取,然后再进行 B 阶段招生院校的录取。
3.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录取,再进行本科批次 A 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 A 阶段征询志愿的录取。A 阶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 阶段的录取。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录取时,先进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 B 阶段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安排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与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分别实施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
5.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安排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符合分数范围的考生,如未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次院校的录取(不得兼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