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志愿

2024年天津高考各个批次填报志愿时间和录取时间

发布时间:2023-10-02 00:48:23

2023高考结束后,想必同学们都很关心天津高考志愿什么时候填报?2023年天津高考各个批次填报志愿时间:填报开始时间是6月26日,6月26日至6月28日,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

2024年天津高考各个批次填报志愿时间和录取时间

一、2023年天津高考各个批次填报志愿时间

天津市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1.第一次志愿填报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2.第二次志愿填报

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3.三次征询志愿

7月22日至7月23日,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 阶段征询志愿。

7月29日至7月30 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

8月5日,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

二、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各个批次录取时间

天津艺术、体育本科批次预计7月上中旬录取,预计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天津市一批高级本科(含A、B期)预计7月上中旬开始申请和录取,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天津普通本科A期预计7月中下旬录取,录取结果预计7月下旬公布。

天津普通本科A批舞台与艺术、体育本科批次咨询录取后,进行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录取结果预计7月底公布。

天津市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咨询录取后,进行高职(专)批次批次录取,录取结果预计8月初公布。

三、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A 阶段为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市批准的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特殊高校(专业)等;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专业)。普通本科批次 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4.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高校应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要求。在高考录取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5.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愿,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类型考生志愿,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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