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定中考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什么时候公布,以及2018年保定中考录取通知书发放领取方法等相关信息是很多保定中考考生关注的,小编本文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保定中考志愿及录取最新消息,希望可以带你有帮助。
一、2018年保定中考录取时间安排
2018保定主城区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26日
2018保定其他区县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在6月30日前完成
二、2018年保定中考成绩以及录取结果查询入口
三、2018年保定中考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
(二)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都要按照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普通高中学校确定学校办学规模的基本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教职工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计划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杜绝大班额,办适度规模的学校。
(三)中考后考生估分填报志愿。各县(市)属公办高中学校在本县域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的考生在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七中五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选择一所填报,今年继续增设“是否服从调剂”栏志愿。填报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外地民办高中不得再录取。
(四)今年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继续执行100%指标生到校政策。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将根据初中学校中考报名考生中符合报考省级示范校高中条件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保定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择校生(即片外生及在非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民办学校除外,下同)和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报考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的实际分数参加排队录取。初中入学时的择校生和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报考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3+4”本科等院校录取时,不扣减50分。
(五)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保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各县(市、区)应划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公办一般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保定主城区和白沟新城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线上考生具有被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未录满的,将从已报该校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和未报该校志愿但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已录取学生的平均分高低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前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调剂录取。
(六)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已在县(市、区)就读学校连续读满三年,且注册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由法定监护人持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薄、身份证、居住证和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允许在县(市、区)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审核关,考生名单由主管领导和具体审核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招生部门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必须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核和录取办法及时间安排,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严禁突破规定比例。体育类、艺术类等优秀应届初中学生可通过自主招生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一式两份)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九)各县(市)和清苑区、徐水区、满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区)域内招生,管理体制不变。阜平职教中心“3+4”本科面向全省招生(提前录取,高考评价中按本科计回考生生源所在县)。保定物探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七中、保定田家炳中学、保定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面向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招生。保定一中宏志班,面向全省单独组织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发文)。保定三中“树人班”2018年停止招生。保定田家炳中学在录取考生中举办保定一中帮扶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保定一中“1+3”创新实验班学生不得参加中考,今年继续在主城区初二年级学生中招生。保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部分毕业生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可直升高中部,学校必须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直升协议书,不再参加中考。保定一中实验学校、保定三中实验学校在招生计划内面向全市各招生100人。
(十)保定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行自主招生。保定市美术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保定容大中学、保定市同济中学、保定贺阳衡水一中高级中学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十一)主城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学生在初中就读学校连续读满三年,注册学籍满三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扣减50分:
1、有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户籍,且在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就读的;
2、在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民办学校招生就读的(需提供主城区和新三区户籍或主城区居住证);
3、无主城区户籍,但在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办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区文教局指定学校就读的;
所有符合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需由考生所读初中学校校长签字,承担认定责任。
(十二)清苑区、徐水区、满城区户籍,在主城区指定公办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时,不扣减50分;在主城区非指定公办学校就读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如在主城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需扣减50分后参加录取。
(十三)从2018年开始,异地户籍考生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办理居住证,其他居住证明无效。
(十四)进一步规范外地市民办学校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的规定,民办高中学校应以招收当地初中毕业学生为主,享有与公办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高中学校同期招生。2018年在我市招生的外市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举办地设区市教育局6月15日前将学校总招生计划和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汇总后统一函告保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将根据外市民办高中学校应以招收当地初中毕业学生为主和我市普通高中发展需要,审核确定外市民办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外市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到我市招生的外市民办高中录取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录取结果由举办地的设区市教育局8月10日前统一函告保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超出我市核定计划录取的或录取已经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及录取结果未按时函告的,我市将不能放档,无法建立高中学籍,责任由违规录取的外市民办学校和当事的学生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