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警察学院专业排名
1、新疆警察学院专业排名(按推荐人数排名)
1 | 刑事侦查 | 4.8(177人) |
2 | 治安管理 | 4.6(111人) |
3 |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 4.3(95人) |
4 | 警察管理 | 4.3(71人) |
5 | 刑事侦查技术 | 4.7(61人) |
6 | 交通管理 | 4.2(61人) |
2、新疆警察学院专业排名(按推荐指数排名)
1 | 刑事侦查 | 4.8(177人) |
2 | 刑事侦查技术 | 4.7(61人) |
3 | 治安管理 | 4.6(111人) |
4 | 国内安全保卫 | 4.4(45人) |
5 | 航空服务 | 4.4(9人) |
6 |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 4.3(95人) |
二、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在维护新疆政治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1年5月11日成立的一所普通公安高等院校。
学校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着力实施素质教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已为新疆及全国各地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民族公安政法中、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475.4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60410.98平方米。拥有29.7986万册藏书和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校目前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延安路131号,系保安、驾驶人员培训区)三大部分。
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公安厅管理,自治区教育厅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校目前内设处级机构20个,现有 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兼职教师263人(教授、副教授81人,讲师117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300余人,实行警务化管理。
学校已开设侦查、治安管理等八个专业,设置课程140余门。同时,学校还分别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联合办学,已经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成人本科、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等多层次,函授、业余、脱产全日制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目前,学校教职员工正紧密团结在校党委周围,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为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把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做强做大,办成自治区政法干警的培训基地,办成为西北地区一流公安政法院校”的目标矢志不移,努力奋斗。